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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信息公开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红十字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指导和协调全州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
(二)开展救灾、备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
(三)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应急救护培训;依法开展和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等相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
(五)宣传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六)参与自治州艾滋病预防宣传的服务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八)完成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及上级红十字会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