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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发展局信息公开




克州数字化发展局部门职责
(一)拟订数据要素、政务服务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标标准规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数字克州、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
(三)组织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四)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自治州数字政府的改革、建设、管理。负责推动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经济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建设。负责自治州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业务指导。统筹推进自治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六)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调推动数字社会发展。协调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七)组织拟订自治州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八)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管理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负责数据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