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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自治州级“玛纳斯奇”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1803 主题分类 文化
名        称 关于开展第一批自治州级“玛纳斯奇”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5-13 17:23 发布日期 2023-05-13 18:50
文        号 〔〕克文旅字〔2023〕27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机构 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各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州将开展第一批自治州级“玛纳斯奇”认定工作。现就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水平。

二、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自治州级“玛纳斯奇”:

(一)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非法宗教活动和“三股势力”、热爱民族团结、无违法犯罪记录、同时经当地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二)被推荐人必须符合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玛纳斯奇”认定细则。(见附件4

(三)在该项目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并在项目申报县(市)具有较大影响,获得广泛认可。

(四)在该项目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志愿面向社会传承,身体健康。

(五)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三、推荐申报材料

(一)推荐函。县(市)文化行政部门推荐本地(单位)申报自治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函,主要包括:1.文化行政部门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的简要说明;2.推荐申报名单(见附件1);如果存在推荐申报人选身份证件姓名与公布的县(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姓名不一致等特殊情况,应注明并说明原因。

(二)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

(三)推荐申报片。具体要求见附件3

推荐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授徒传艺和掌握核心技能艺能情况,确保真实准确,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

四、推荐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推荐工作由各县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各部门应根据推荐材料和所属县文化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统一报送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玛斯保护研究)中心。

(二)邮寄资料。5月25日前,各县(市)文化行政部门向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包括推荐函(纸质2份)、推荐申报表(纸质一式五份,其中照片页须单面彩色打印)、推荐申报片、传承人身份证扫描件和2寸彩照及10张照片电子版材料统一拷贝至U盘或移动硬盘,邮寄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评审公示。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对收到的申请材料或者推荐材料进行符合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通过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

、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文化行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真正把符合条件、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玛纳斯奇推荐出来。推荐人数原则上控制在40人,男女老少不分。其中:阿图什市10名,阿克陶县5名,乌恰县10名,阿奇县15名。

(二)推荐玛纳斯传承人是一项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重要工作。要充分发挥被推荐人所在单位、项目申报(保护)单位、专家学者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工作,确保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威性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三)代表性传承人应履行的传承义务是评审认定的重要依据。在工作中,应向被推荐人详细告知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四)推荐材料需由各县(市)文化行政部门或直有关部门统一出函,并于2023525日前报送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玛纳斯保护研究)中心。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或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克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玛纳斯保护研究)中心

联系人:扎主任

电话:18997696867

地址:阿图什东城8

邮编:845350


附件:1.县(市)第一批自治州级“玛纳斯奇”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

      2.第一批自治州级“玛纳斯奇”推荐申报表

      3.第一批自治州级“玛纳斯奇”推荐申报片制作要求

      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玛纳斯奇”(《玛纳斯》史诗传承人)认定细则


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5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县(市)第一批自治州级“玛纳斯奇”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

      2.第一批自治州级“玛纳斯奇”推荐申报表

      3.第一批自治州级“玛纳斯奇”推荐申报片制作要求

      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玛纳斯奇”(《玛纳斯》史诗传承人)认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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