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克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kzlskekzz/2024-00284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9-29 20:05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20:04 |
文 号 | 克教发〔2024〕106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教育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教育局 |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教职字〔2024〕12号)和自治州人社局《关于开展克州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克人社函〔2024〕33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将2024年克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进行注册、申报。其中参加自治区正高级教师评审的选择“自治区评审委员会”,参加自治区高级教师、克州“定向”正高级及高级教师评审的选择“克州教育局评审委员会”。
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方式申报。
二、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全州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考试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下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援疆协议时间为1年(含)以上,目前正在援疆期间且时间已满半年的援疆教师按政策参加评审。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本次评审又申报的,应有新的教育教学业绩。
(二)评审工作按属地和管理权限分级实施,自治区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组织评审;自治区高级教师、克州“定向”正高级及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由克州教育局组织评审;其他等级职称(含“定向”中级职称)评审由各县(市)组织实施,其中州直学校职称评审由阿图什市负责。
1.中小学教师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71号)、幼儿园教师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幼儿园教师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72号)、教学服务人员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教学服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73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74号)执行。
2.参加定向评价职称评审的教师按照《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定向评审条件(试行)〉等4个评审条件的通知》(克教发〔2024〕74号)执行。通过定向评价方式取得的职称,不作为更高一级自治区通用职称的申报依据。获得定向评价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申报更高一级自治区通用职称时,需先取得与其定向评价职称同一层级的自治区通用职称,聘用年限可累计计算。
(三)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参与职称评审。
(四)继续教育应达到规定学时或学分,具体按《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新教函〔2024〕226号)和《关于印发〈克州第七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克教发〔2024〕74号)执行。中小学和幼儿园继续教育学分,可延用上一周期学分或2024年继续教育达到18学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14学分;校本课程4学分,必修课程学分超出的,可折抵选修课程和校本课程学分)。达到学分要求的,由教师所属教育局出具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不再上传培训学时培训或学分认定表等材料。
参加“访惠聚”、驻村管寺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原当年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宜的公告》执行。
(五)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经国家教材委员会审定使用的教材等,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应版本期限为准,并将期刊编号等信息如实填入职称申报系统。参加正高级职称(含定向正高)的其代表作论文要进行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并提交检测结果。区属高校图书馆均可受理个人及单位委托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参加其他等级职称的其代表作论文不作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要求,但需要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和论文查询网站查询证明。查询不到的论文等,不得上报。
(六)本年度按要求做好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信息遮盖”工作,申报人员按规定上传材料时遮盖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等涉及个人信息部分,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自治区高级教师、克州“定向”正高级及高级教师职称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
(二)学校(单位)推荐。学校(单位)规范开展推荐工作,推荐结果及被推荐人的学历资历、主要业绩、获奖情况等申报材料需在学校(单位)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后推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县(市)资格审查。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对推荐的申报人员,提交有关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说明。
(四)县(市)推荐。各县(市)要成立推荐委员会,依据评审条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专家评议等方式推荐职称申报人员。推荐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提交材料。各县(市)、各校(单位)推荐工作结束后,需向克州教育局提交书面公示、公示结果、推荐报告、申报人师德师风情况说明、《2024年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导出)》(A4纸双面打印2份)。
其他等级职称(含“定向”中级职称)推荐程序参照执行。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评价导向。坚持党管人才,严格落实师德师风评价第一标准,全面考察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操守,发挥好师德承诺和师德考核机制作用,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对违反政治纪律和师德师风问题(还在影响期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推荐正高级、高级及其他等级职称的教师申报人员,要全面考察并公示,提交有关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说明。
(二)坚持统筹全局分类评价。鼓励各县(市)针对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关注思政课教师、班主任、小学科及特殊教育等教师的职业发展,支持统筹岗位设置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副高级以上职称采取竞争性评审,对初级和中级职称采取考核教师履行职务年限和实绩进行评价,助推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人才队伍建设。
(三)坚持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轮岗1年以上作为城市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上职务的必要条件。对乡村教师不做论文、课题项目等刚性要求,对在乡村累计任教满30年的优秀教师,评聘高级职称不占岗位职数。在县以下乡村学校和在克州城乡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
(四)坚持综合科学评价。着重考察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立德树人成效、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能力评价,把任教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等作为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内容。重视教科研成果实际贡献,对申报提交的课题、论文等教科研成果,着重考察研究成果在自身教学实践或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职业学校教师强化“双师”素质和能力考核。切实重视班主任工作,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课时量多的教师优先考虑。
五、工作时间安排
2024年克州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于11月30日前结束,不跨年度评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申报时间:
(1)申报自治区正高级教师: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个人网上申报,网上系统审核同时进行。
(2)申报自治区高级教师、克州“定向”正高级及高级教师: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个人网上申报,网上系统审核同时进行。
(3)申报其他等级:由各县(市)教育局确定。
2.网上审核时间:
(1)自治区高级教师、克州“定向”正高级及高级教师网上系统审核:审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县(市)教育局进行,州直学校由阿图什市教育局审核。审核时间:10月8日—10月25日。
(2)其他等级职称审核时间由各县(市)教育局确定。
3.克州教育局受理纸质材料:10月28日—10月31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4.申报自治区高级教师、克州“定向”正高级及高级教师答辩时间及方式:
(1)答辩时间暂定为:11月6日—11月8日。
(2)答辩方式:说课(不超过10分钟)、业绩陈述(3分钟)、问题答辩(2分钟)。
5.克州教育局将于11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商克州人社局确定。
六、认真审核把关
网上申报要严格按要求填写,不得有含糊的词语,对无填写内容的栏目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附件材料正向上传,图片清晰,并上传至指定栏目,不得“一证多传”或上传与本栏目无关的附件材料。因上传材料虚假、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等原因,导致3次提交后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相关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流程和其他具体要求,请在评审系统主页查阅“申报操作指南”。
按要求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报送。各县(市)教育局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并依规进行处理。各县(市)教育局、学校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需要修改完善或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要及时告知申报人。
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和申报单位承担。对于材料审核不细致,错误率较高的县(市)教育局及单位,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七、评审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教师职称评审是培养和造就教育人才,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拓展教师职业发展空间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克州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等职称评审政策文件,确保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要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
(二)周密部署,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各县(市)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标准,明确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把好政策关、审查关,按照教师职称评审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的改革要求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教师推荐、评审工作,做好申报人姓名和工作单位相关信息遮盖工作。要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要广泛宣传职称评审工作政策部署,在各校各单位及时公布年度岗位空缺、推荐人数,组织教师申报,确保评审之前文件公开、条件公开。在学校推荐环节要对拟推荐人选提交的业绩材料进行公示,推荐结果主动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确保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三)压实责任,严格评审纪律。各县(市)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要实行“谁审签、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制度,对不遵守程序,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责任。要建立教师诚信机制,对伪造谎报学历、资历、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记入个人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高馨蕊⠂0908-7625005
附件:1.自治区“访惠聚”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2.自治区/克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3.自治区教师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检测结果汇总表
4.自治区教师职称评审论文认定表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7.2024年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教育局
2024年9月29日
附件:1.自治区“访惠聚”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6.继续教育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