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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民政局信息公开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民政局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光明路南21院民政局大楼二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2861 联系人:付林
自治州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自治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自治州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自治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和标准;组织研究自治州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公布行政区划代码,指导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州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
(五)拟订自治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自治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自治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自治州老龄具体工作。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自治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自治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自治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