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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民政局信息公开

办公地址 新疆阿图什市光明路南21院民政局大楼二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908-4222861
负  责  人 付林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民政局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光明路南21院民政局大楼二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2861                              联系人:付林

自治州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自治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自治州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自治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自治州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公布行政区划代码,指导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州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

(五)拟订自治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自治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自治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自治州老龄具体工作。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自治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自治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自治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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