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663626135/2026-0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 发布日期 2026-01-22 19:42
名        称 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来        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要求,由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以下简称克孜勒苏调查队)编制此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k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办公室;地址:阿图什市迎宾路三院;邮编:845350;电话:0908-423727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克孜勒苏调查队围绕统计调查核心业务与重点工作:一是关键节点同步工作动态,结合业务推进节奏,在重要工作节点及时发布核心信息,将统计业务与民生帮扶相结合,发布在托格其村开展“恒爱行动——百万家庭亲情一线牵”公益捐赠活动详情,兼顾工作推进与社会责任;紧扣粮食安全与畜牧业发展任务,发布全州粮食畜牧业统计调查相关动态,传递行业统计工作进展;聚焦数据质量把控,公开赴阿合奇县开展基层基础数据相关工作情况,夯实统计工作根基;二是公开法规条例执行依据,以统计调查相关法律法规为工作准则,将法规执行融入业务全过程,主动公开相关依据接受社会监督,重点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2025版)》,明确统计工作的制度遵循,推动依法统计落地;三是落实行政执法相关要求,通过转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强化执法工作的法治引领。以常态化业务管理落实统计执法要求,保障统计调查工作规范严肃,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权威。

2025年,克孜勒苏调查队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条,其中文件4条,执行法规条例3条,行政执法1条,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实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克孜勒苏调查队未收到公众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克孜勒苏调查队对主动公开内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任何信息“先审后发”,未经审核校对的信息、文稿一律不准发布。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克孜勒苏调查队依托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常规性组织开展发布信息内容的自查工作,划分AB岗位职责积极对接网站管理员,做好执行法规条例、行政执法、文件等栏目的信息发布,及时更新维护各栏目信息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推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落地见效,克孜勒苏调查队健全监督保障举措,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检查信息采集、审核、公开全流程,重点核实信息真实性、公开时效性及合规性,并将核查结果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对核查中发现的信息失真、公开滞后等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同时主动畅通公众反馈渠道,常态化收集群众建议,并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筑牢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克孜勒苏调查队信息公开工作在稳步推进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结合工作实际与公众期待,仍存在亟待完善的短板:主要是信息公开的篇数较少,部分重点工作动态未能对外发布,存在滞后情况,影响公众及时获取关键信息。

(二)改进措施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规范离职人员交接流程,明确AB岗职责,确保工作衔接无断层。针对公开频次不足问题,建立即时公开机制,重要工作动态第一时间发布,日常工作按规定时限定期更新,切实提升信息发布频次。二是规范发布管理。严格落实“应公开尽公开”要求,统一公开内容格式标准,做好错敏词检测。同时开展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流程,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规范、高效有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90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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