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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KZ001-2022-00003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21 16:12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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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医疗保障局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函〔2021〕93号)等有关规定,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克州医疗保障局)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k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克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19院;邮编:845350;电话:0908-423202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克州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以服务社会大局、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行政效能、完善服务为宗旨,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和群众密切关注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网站建设、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参与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克州医保局充分发挥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的作用,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最大限度地增加工作透明度。一是2021年围绕政策法规文件、通知公告、医保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等工作动态,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40条。其中:文件25条,行政执法条例31条,医疗保障73条,行政执法公开11条。二是加大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将制定的政策文件、重要通知公告等对外进行了有序公开,特别是开展职工、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评审,评审结果网上全公开,为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自治州医疗保障相关工作提供了平台。三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新增、暂停、变动、解除等相关信息,加大对违反医保规定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适时公开监督管理、处罚信息,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克州医疗保障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紧紧围绕践行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基本保障这一初心使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高效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负责、局办公室牵头实施、相关业务处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机制,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主动公开目录。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三是聚焦医疗保障民生福祉和群众热点关注,更新和完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规定公开医疗保障工作相关信息。四是多种渠道发布医保信息,先后印制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2万余份,制作宣传牌或宣传横幅200余套在各乡(镇、街道)、村委会、医疗机构等人群密集地上墙悬挂,发送慢性病提醒短信3000余条,有效提升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对咨询电话和信访件都进行了及时答复,主动宣传各项政策法规。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按照信息化建设集约化要求,克州医疗保障局不断推动政府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利用新疆一体化政务平台公布医保业务办理流程、申办条件、办理期限、法律依据等,极大地方便参保群众查阅和办理相关业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医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对发布信息进行严密审查。一般工作信息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审核,发布重大信息必须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信息发布前经过反复核稿,无误后才公开,有效避免出错。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分别参加了自治区政务公开的专题培训,自治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迁移等相关事宜培训,同时,依托视频会议系统参加自治区医保局组织的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一是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及时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对公开工作不到位内容的改进工作。二是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1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七)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清单及办事指南经办服务底线思维,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推行一次告知、一表受理、一次办好以及“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配合做好数据共享,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推行“电话办”“邮寄办”等形式拓宽办理渠道,逐步实现“最多跑一趟”“不用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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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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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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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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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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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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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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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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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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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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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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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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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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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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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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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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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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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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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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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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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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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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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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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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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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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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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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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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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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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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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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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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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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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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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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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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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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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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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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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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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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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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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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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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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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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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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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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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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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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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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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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克州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州委、州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真予以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重点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上下功夫,加大医保待遇、打击欺诈骗保、政策落地落实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从抓解读覆盖面延伸至内容质量,推进政策的进一步传播、落地,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为我州医保工作做好政策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克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