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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KZ001-2022-0000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克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21 18:16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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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克州工信局)编制此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克州工信局联系(地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天山东路8号,邮编: 845350,电话: 0908-4222641)。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21年,克州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从严治党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021年克州工信局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对外公开发布文件、法规条例、生产情况、行政执法、化解过剩产能、人大建议等信息共16条,对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职责、内设机构等内容有变更的情况下也及时主动进行了更新。
2.为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自治区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1年自治区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并结合克州实际,及时制定了企业复工复产和员工返州返岗计划,积极组织并开展重点工业企业“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岗活动,协调企业结合生产经营情况,合理安排冬季生产,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制度,并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节礼包等方式,吸引员工就地过年、在企休假,切实做到以岗留工、以薪留工。2021年通过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等活动,落实重点工业企业就地过年留岗员工5565人,占正常员工人数的93.37%,为今年企业快速复产达产,实现高速增长奠定基础。同时,全州重点监测的55家纺织服装、消费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40座扶贫车间入驻企业复工总人数达到了4330余人,较去年同期增加40%以上。
3.认真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秉着防疫事项“特事特办”的原则,大幅简化手续优化服务,为企业复工复产等提供便利。在新疆政务服务网上涉及本单位办理事项共3项,一是权限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二是权限内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诺备案。三是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非零土地)。2021年未收到申请事宜。
4.全力做好权威访谈工作。为进一步拓宽政民互通渠道,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推动阳光政府建设。2021年12月26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晖受邀参加权威访谈,围绕“稳中求进 做大做强工业主导产业”主题,向广大市民介绍全州工业经济发展情况。
5.扎实做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全面做好规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连续生产、物资保障、生产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等工作。加大《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强化各部门联动,保持清欠工作常态化,积极处理各类投诉线索,共收到投诉12条,投诉反映金额1146.63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清偿10件,已清偿859.78万元,清偿率为74.98%。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克州工信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克州工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同时结合局工作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领导职责、内设机构、文件、法规条例、生产情况、行政执法、化解过剩产能等内容上进行维护更新,并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更新、专用UK保管和网络安全维护,设置AB岗,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克州工信局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评的内容,作为评优定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为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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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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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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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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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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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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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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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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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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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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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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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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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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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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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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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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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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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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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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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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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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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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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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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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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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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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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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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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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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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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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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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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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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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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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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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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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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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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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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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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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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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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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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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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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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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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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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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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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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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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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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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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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还不够多。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与产生信息的科室之间协调联系不够,一些本应该公开的信息没有能够及时地收集、整理、上传和发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学习,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深化公开意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尤其加强《条例》的学习,增进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梳理克州工信局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克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