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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自治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1804 主题分类 文化
名        称 关于开展第一批自治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5-13 17:51 发布日期 2023-05-13 19:26
文        号 〔〕克文旅字〔2023〕28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机构 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各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州将开展第一批自治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现就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水平。

二、认定标准

第一批自治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将严格按认定标准开展推荐认定,关注代表性传承人技能艺能、传承实践相关情况等,重视自治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自治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空缺问题,着力加强自治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自治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一)技艺精湛,熟练掌握其传承的自治州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时间累计15年以上;

(二)在该项目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并在项目申报县(市)具有较大影响,获得广泛认可;

(三)在该项目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志愿面向社会传承,身体健康;

(四)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三、推荐申报范围

以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克政办发[2008]113号)、第二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克政办发[2010]72号)为主申报推荐,以下情况不列入推荐范围;

(一)目前在相关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

(二)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

(三)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没有直接从事传承活动的人员;

(四)群体性较强(如民俗类、体育游戏类),目前难以确定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四、推荐申报材料

(一)推荐函。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项目保护单位推荐本地(单位)申报自治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函,主要包括:1.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的简要说明;2.推荐申报名单(见附件1);如果存在推荐申报人选身份证件姓名与公布的县(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姓名不一致等特殊情况,应注明并说明原因。

(二)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

(三)推荐申报片。具体要求见附件3

推荐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授徒传艺和掌握核心技能艺能情况,确保真实准确,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

五、推荐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推荐工作由各县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各部门应根据推荐材料和所属县文化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统一报送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玛斯保护研究)中心。

(二)邮寄资料。5月25日前,各县(市)文化行政部门向克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玛纳斯保护研究)中心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包括推荐函(纸质2份)、推荐申报表(纸质一式五份,其中照片页须单面彩色打印)、推荐申报片、传承人身份证扫描件和2寸彩照及10张照片电子版材料统一拷贝至U盘或移动硬盘,邮寄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评审公示。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对收到的申请材料或者推荐材料进行符合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通过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

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非遗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遗的专业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遗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加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文化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实施,将具有广泛群众基础、掌握精湛技艺的人选推荐出来,推动建设一支能够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非遗赓续传承的自治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

(二)以传承为中心,严格标准程序。各县(市)文化行政部门要着眼于非遗的有效传承,注重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审慎推荐申报,不断完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的梯次构成、覆盖范围。要坚持标准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人员遴选、推荐评审等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符合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条件。严格履行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科学合理安排各阶段工作,根据需要落实好现场答辩等环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效优质完成申报工作。

(三)坚持人民立场,加强指导帮扶。各县(市)文化行政部门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彻推荐申报工作始终,坚持为民服务、节俭办事原则,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措施,在材料填报、申报片制作等方面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指导和服务,对存在困难的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予以支持帮助,保障推荐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接受监督。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及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杜绝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克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玛纳斯保护研究)中心

联系人:扎主任

电话:18997696867

地址:阿图什城东8

邮编:845350


附件:1.)第批自治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

      2.自治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

      3.自治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片制作要求


   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5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县(市)第一批自治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

      2.第一批自治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

      3.第一批自治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片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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