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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克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2-02938 主题分类 教育
名        称 关于开展2022年克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0-02 11:18 发布日期 2022-10-02 20:13
文        号 〔〕克教函〔2022〕4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教育局 发布机构 克州教育局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教职字202215号)和自治州人社局《关于开展克州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将2022年克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参加克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克州职称评审系统”(kz.xjzcsq.com)进行注册、申报。

参加自治区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进行注册、申报。

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方式申报。

二、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全州中小学教师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专业技术人员,下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教师系列职称职称评审。援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教师按政策参加评审。援疆教师申报职称时,需提供派出单位委托评审函,即在派出单位同意的前提下,按照克州申报条件和程序评审。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本次评审又申报的,应有新的教育教学业绩。

(二)评审工作按属地和管理权限分级实施,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组织评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他等级职称评审由各县(市)组织实施,其中州直学校职称评审由阿图什市负责。

1.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执行;

2.根据自治州人社局《关于开展克州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定向评价方式取得的职称,不作为更高一级自治区通用职称的申报依据。获得定向评价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申报更高一级自治区通用职称时,需先取得与其定向评价职称同一层级的自治区通用职称,聘用年限可累计计算;

3.符合《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文件中规定的初定(授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申报相应职称。

(三)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参与职称评审。

(四教师继续教育应达到规定学分,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专业理论考核和计算机技术水平考试不作硬性要求。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宜的公告》执行,填写《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经审核合格可免去当年继续教育学习和答辩。

(五)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经国家教材委员会审定使用的教材等,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应版本期限为准,申报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填写信息的同时提供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论文查询网站(知网、万方、维普)查询证明。查不到的论文等,不得上报。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严把政治标准,把师德师风评价放在首位。注重考察参评人员的政治态度、师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对违反政治纪律和师德师风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推荐正高级、高级及其他等级职称的教师申报人员,要全面考察并公示,提交有关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说明。

(二)坚持评审条件,改进评价机制,突出能力、业绩考核。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将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重点评价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倾向。

(三)坚持统一标准,严肃评审纪律,做到“阳光评审”。认真执行审核备案的评审条件及程序,坚持评审各环节公示制度,接受公众监督,实现公平竞争,保证评审客观公正。

(四)坚持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轮岗1年以上作为城市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必要条件。对乡村教师不做论文、课题项目等刚性要求,对在乡村累计任教满30年的优秀教师,评聘高级职称不占岗位职数。

(五)坚持综合科学评价,着重考察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立德树人成效、教学课堂工作量、教学能力评价,把任教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等作为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内容。重视教科研成果实际贡献,对申报提交的课题、论文等教科研成果,着重考察研究成果在自身教学实践或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强化“双师”素质和能力考核。切实重视班主任工作,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课时量多的教师优先考虑。

四、工作时间安排

2022年克州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于12月1日前结束,不跨年度评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申报时间:

1)申报正高级教师: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个人网上申报。

2)申报高级教师:2022年10月25日前完成个人网上申报。

3)申报其他等级:由各县(市)教育局确定。

2.网上审核时间:

1)高级教师网上审核:审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县(市)教育局进行,州直学校由阿图什市教育局审核。

2)高级教师网上形式审核时间:10月26—10月30

其他等级职称审核时间由各县(市)教育局确定。

3.克州教育局受理纸质材料:10月31—11月3,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4.申报高级教师答辩时间及方式:

1)答辩时间暂定为11月5日—11月8日

2)答辩方式:说课(10分钟)、业绩陈述(3分钟)、问题答辩(2分钟)

5.克州教育局将于11月10日左右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商克州人社局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确定。

五、认真审核把关

教师个人要对上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fontface="方正仿宋_GBK">网上申报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有含糊的词语,对无填写内容的栏目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附件材料正向上传,图片清晰,并上传至指定栏目,不得“一证多传”或上传与本栏目无关的附件材料。学校要按照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员所填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逐项审查,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所传材料完整清晰。并按要求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报送。各县(市)教育局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并依规进行处理。各县(市)教育局、学校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需要修改完善或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要及时告知申报人本人。

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对于材料审核不细致,错误率较高的县(市)教育局及单位,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评审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教师职称评审是培养和造就教育人才,提升中小学教师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拓展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克州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职称评审政策文件,确保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要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

(二)周密部署,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各县(市)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标准,明确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把好政策关、审查关,按照教师职称评审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的改革要求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教师推荐、评审工作。做好申报人姓名和工作单位相关信息遮盖工作严格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疫各项措施要求,结合实际开展网络面试及答辩等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三)压实责任,严格评审纪律。各县(市)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参评人员、评委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签署承诺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

1.上报材料清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正高级教(讲)师职称评审推荐名额分配表

4.2022年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5.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6.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任教工作经历认定表

7.个人现实表现鉴定表

8.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克州教育局

202210月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上报材料清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正高级教(讲)师职称评审推荐名额分配表

4.2022年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5.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6.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任教工作经历认定表

7.个人现实表现鉴定表

8: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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