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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商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KZ001-2020-00021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10:49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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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商务局 |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商务局(以下简称克州商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k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克州商务局办公室;地址:阿图什市帕米尔路西3院;邮编:845350;电话:(0908)422319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克州商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紧密围绕商务招商职能,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进行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并深刻领会相关制度要求,促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结合“七五”普法和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深入企业、群众工作点引导公众学习、熟悉并规范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三是结合具体商务业务工作,向企业法人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有效促进商务信息公开,进一步改善商务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环境。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开信息栏目11个,公开信息条数144条,确保商务招商各方面工作公开透明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克州商务局信息公开制度》《克州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克州商务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克州商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制度,所有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实施“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精准无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并将保密审查和公文、信息宣传稿件审核紧密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时,对信息公开中出现的过错行为,坚决严格追责。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包括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内设机构、文件、信息动态、政策法规、优惠政策、市场运行监测、招商项目、投资环境等内容。切实履行建管责任,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常态化监管,公开统计动态信息144条,积极主动做好商务工作动态、机关建设等动态信息的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2019年,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网站建设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由综合科、内贸科、外贸科、招商引资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综合科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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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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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3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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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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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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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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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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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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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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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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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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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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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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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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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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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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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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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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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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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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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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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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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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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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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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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业务科室提供的政府信息在数量、质量上均有欠缺;二是在加强保密审查方面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是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新修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