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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KZ001-2020-00022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19:05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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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财政局 |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以下简称《要点》)规定,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下简称克州)财政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www.xjk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克州财政局办公室;地址:阿图什市天山路东延段经四路2号院;邮编:845350;电话:(0908)422201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克州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点》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克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努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一) 主动公开
克州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重点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情况、政府债务情况、决算报告、绩效评价、预算单位(部门)预算、财政专项扶贫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法规公文及其他信息。克州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克州财政局在2019年度共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430条(其中:公开政策文件412条,回应解读政策文件4篇,公共服务类14条)。
1. 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力度。
(1)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公开。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要求,及时对上级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在政府网站上一律进行公告公示。一是州、县两级财政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扶贫专栏,将扶贫政策、制度、办法、资金总量、分配结果、使用方向等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及“基层服务月活动”,督促指导各县市落实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以内容全面、社会知晓、便于监督为目标,提升社会和群众参与度,促进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2)健全完备的地方金融公开方式。一是及时做好自治州金融数据的汇总更新,根据公众需求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做好金融业务工作的咨询和信息指引工作,提高信息查询的便捷性。二是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组织召开自治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专题会议,发挥行业部门联动和责任落实机制,并发布《克州非法集资风险告知书》告知全州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拒绝非法集资,严厉打击犯罪。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深入所辖区域,各村进行深入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提高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共同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社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电信诈骗高发蔓延态势。
(3)建立规范的债务管理公开制度。为建立健全规范公开透明的债务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自治州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自治州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防范债务风险,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新财预〔2019〕13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60号)等文件规定,做好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套表,表中包括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2.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
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内容,推进会议、培训、论坛、赛事、展会博览会、庆典等经费的信息公开。推进公开新增公开新增配置、占用使用国有资产的分布构成及变动情况。
3.深化财政“放管服”信息公开力度。
为确保国家相关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更好的贯彻落实财政部文件精神。克州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降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克州财政局建立涉企收费目录公示工作机制。会同发改委转发及时下发各项降费减费政策文件,及时取消、停征、减免、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收费行为并对全州涉企行政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梳理,会同发改委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3项、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2项、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2项、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4项、关于取消车用天然气价差收费项目1项。使企业及个人充分了解降费政策,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并将《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于6月14日在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布,方便企业查询各项收费的详细信息,明确企业对目录以外的收费项目可拒缴。对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在国家、自治区关于涉企收费目录项目发生变动时,克州财政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2019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克州财政局坚持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一是根据《关于取消承接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克政发〔2019〕35号)要求,克州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业务管理权限事项审批权限已于6月底下放至县(市)。监管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采取“随机抽查+自查”的形式开展,明确监管重点,实现信用监管全覆盖。根据自查情况,克州备案的代理公司信息已采集完成,已接收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双告知数据,并立即下载和实地核查,核查结果等事项即时录入系统,达到了双告知的目的。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克财购〔2019〕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对政府采购关于对政府采购中标无效的确认和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承担的2项工作中,均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部公开,目前暂未收到网上问题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收到申请公开2件,已及时办结并回复,分别为:
1.回复东北财经大学(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董某某同志关于州本级和县(市)三公经费公开事项。
2.回复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财税学院杨某某同志关于2014年-2018年州本级和县(市)政府债务相关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对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亲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业务科室业务骨干组成,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局计算中心是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局办公室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监督检查。
(四)平台建设
以克州政府网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为依托,进一步拓展网上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同时,加大各类网站整合力度,加强网间信息共享,方便群众查询事项、办理事务。
(五)监督保障
不断强化对机关科室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整体财政业务水平能力;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督促联运机制,加强监督整改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保障作用,对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改。通过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各科室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让群众及时了解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5 |
5 |
5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1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4 |
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1 |
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8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35416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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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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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2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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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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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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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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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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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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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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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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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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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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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结束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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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结束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结束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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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
克州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社会公众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便民性尚需进一步提高;二是财政信息公开制度还需结合新形势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多元;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对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重点领域公开还需进一步拓展、深化。
2、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运用新媒体技术,更加体现人性化、便民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水平。二是加强与州政府政务办公室沟通联系,积极组织开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规定以及相关新制度的培训学习,增强财政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发布、政府解读、回应舆论监督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优化财政信息公开内部审批程序,提高公开办理效率和质量,着力推进财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不断提升财政局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四是积极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财政信息、解读政策、便民服务等信息,倾听民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的作用,争取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财政机关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克州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克州财政局
2020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