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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KZ001-2021-000080 | 主题分类 | 科技 |
发布机构 | 克州科技局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17:56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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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科技局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克州科技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k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克州科技局办公室;地址:阿图什市团结路西4院;邮编:845350;电话:(0908)76662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克州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自治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和推进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紧紧围绕克州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的问题,不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努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为提高克州科技局法治机关、创新机关、廉洁机关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利用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凡涉及重大民生问题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积极邀请州纪委派驻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对事项决策进行监督。
1.强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克州科技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克州科技发展研究所、克州科技交流中心在克州政府网站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公开率达100%。进一步加大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公开面达到100%,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2、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依托克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克州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科技成果登记、科技进步奖评审全程信息化管理,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推荐部门审核均在网上完成,专家评审过程现场打分,现场汇总成绩,实现科技管理公开、透明,便捷、高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克州科技局在政务信息网站公开了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程序,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2020年克州科技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科技发展研究所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其他科室积极配合和提供信息,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同时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务实高效。严格落实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原则,确定公开属性,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在审核公文内容的同时,一并审核公文公开属性,审核无误后及时上网发布,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或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对应公开但未公开的事项,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克州科技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调整完善了克州科技局信息公开栏目,涵盖领导成员、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文件、执行法规条例、权责清单等内容。及时发布科技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平台信息发布由专人负责,遵循“三审三校”的原则,即“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保障信息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了加强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克州科技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由党组书记、副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由科技发展研究所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信息发布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同时,认真做好公开登记,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条例》,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查、登记、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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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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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3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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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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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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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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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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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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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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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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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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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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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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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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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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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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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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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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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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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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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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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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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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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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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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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结束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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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结束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结束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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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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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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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克州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对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改进情况:一是抓好《条例》的学习教育,切实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三是注重加强业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明确公开程序、步骤,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操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克州科技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