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供销合作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4-0019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供销合作社 发布日期 2024-01-18 10:23
名        称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供销合作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供销合作社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克州供销社)组织编制此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6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克州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光明街道帕米尔东路9号院,邮编:845350,联系电话:0908-42232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按照《条例》要求,克州供销社将2023年重大人事变动、公开指南、业务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文件”“执行法规条例”“新型合作组织”等对外栏目主动公布。二是认真落实供销工作信息公开,公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供销社合作社章程、基层社建设、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克州“帕米尔臻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帕米尔臻品”品牌建设等工作情况,并将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招商引资、宣传推广“帕米尔臻品”品牌的重要途径。2023年度,我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其他辅助性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部门文件7条、执行法规条例3条、新型合作组织3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克州供销社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保密审查规定,做好“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严格遵守“州供销社办公室申报,社保密领导小组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的工作流程。二是做好日常检查和整改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自查,及时检查本单位在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一经发现,通报处理,限时整改,我单位在2023年对“文件”、“新型合作组织”进行了统一检查,对于发现的错敏词等进行统一修正,提高了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三是我单位认真编写《克州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安排专人负责,更好地为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

(四)平台建设工作信息情况

我社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克州供销社专栏,主要有“文件”“执行法规条例”“新型合作组织”三个栏目,安排专人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工作信息情况

一是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内容,按时完成推进落实任务并予以上报。二是将《条例》纳入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增强我社干部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全年未发生针对克州供销合作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主要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的流程不够完善,答复形式不够规范;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频繁更换,缺乏系统学习,文字功底、操作技能不强,业务知识不精。

(二)改进情况:一是制定克州供销社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对每一件申请都实施办理全过程工作记录,同时规范答复文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办理时间要求,依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要求进行答复。二是建立政务公开人员培养机制,通过参加培训、集中性学习和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克州供销合作社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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