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卫健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4-0021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克州卫健委 发布日期 2024-01-19 13:09
名        称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卫健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卫健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克州卫健委)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www.xjk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克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阿图什市站前路12号院;邮编:845350;电话:(0908)422263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卫生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介全面宣传各类卫生宣传保健知识,引导公众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断提升公共科学防控意识以过硬的作风推进卫生健康工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积极做好各类医疗保障。2023年保障各类会议、考试共计110余场次,派医护人员310余人次。做好卫生健康行政审批。2023年共办理医师注册196件,其中:医师首次注册155件,医师变更注册41件;办理护士执业注册762件,其中:护士首次注册120件,延续变更注册642件。进一步提升了我州医疗卫生建设。四是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及时更新2023年度克州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开展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开展情况、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情况、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落实情况以及2023年克州健康中国行及健康科普工作。五是不断扩大公众对直属部门职责及办公地点知晓率。及时更新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克州疾控中心、克州妇幼保健和计划服务中心以及克州中心血站基本信息,更好地让各族人民群众了解实时更新状态,掌握“第一手”资料。2023年我委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卫生领域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6条(项),政务新媒体“健康克州”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克州卫健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函件、电话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编制克州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落实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保障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二是根据要求,我委对2023年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三是把好政策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全过程,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依托克州人民政府网站,推进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按照要求,重点对外公开了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法规条例、医疗机构、卫生领域、行政执法等公开事项;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内设机构等政务信息,其中文件栏目公开14条、执行法规条例栏目公开1条、医疗机构栏目公开4条、卫生领域栏目公开61条、卫生健康栏目公开19条、行政执法栏目公开8条、结果公示栏目公开13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发挥我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及时研究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和协调处理突出问题,明确专人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加强我委信息员队伍建设,配合做好网站集约化工作,对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和州政府网站内容监测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需要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但仍然存在不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够全面,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

(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要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推动建设卫生健康同媒体中心,探索“健康+媒体+服务”运行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多权威信息和健康科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我委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也没有其他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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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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