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4-0015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1-15 16:46
名        称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克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k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克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办公室;地址: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35院克州农业综合楼6楼;邮编:845350;电话:0908-4222894。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克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克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自治州印发的《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2023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责任分解方案》,扎实做好农机化工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紧紧围绕自治州党委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按照年初确定的农机化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为保障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公开内容上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针对性地公开群众需要的政府信息内容。2023年克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公开各类信息11条,包括领导成员1条、执行法规条例1条、农机补贴9条。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惠民政策重要组成部分,克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党支部把落实和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一是农机购置补贴稳步推进。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第三批次下拨我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为2607万元,已兑付资金2556.522万元(含报废补贴),兑付率达到98.06%,新增补贴机具1498台(套),受益1101户。二是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持续加强农机报废更新政策落实,加快淘汰能耗高、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漏油漏气和大气污染的老旧拖拉机,全年报废机具达369台(套),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31.29万元。三是深松(深耕)作业有序开展。落实保护性农机深松(深耕)整地补助资金278万元,完成深松(深耕)作业面积11.12万亩。同时将受益户名单已在克州人民政府网克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农机补贴专栏进行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扎实做好政务平台后台信息及纸质信息管理,一是针对网上公开信息认真审批后予以公示,同时不定期针对公开信息进行审读,确保公开信息格式、内容以及保密等方面零失误。二是对表述错误、不规范、不准确等错敏信息及时订正或删除处理。三是按照自治州要求编制《克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克州人民政府网,公开的栏目有政策执行法规、农机补贴、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内设机构等栏目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让监督管理机制发挥刚性约束作用,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任务实时跟进,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各类公开信息由相关科室及时提供,经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后依法予以公开。三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定期维护、更新,对日常发现的错误信息及时更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克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还存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距离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自觉性。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审签程序,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保障网站栏目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克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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