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4-0015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4-01-15 16:19
名        称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局(以下简称克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kz.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克州公安局警令部联系电话:0908-422266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克州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围绕户政、交管、出入境等放管服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自治区、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对涉及户籍管理重点工作及时进行公开加强“新疆公安微警务”3类88项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宣传力度,主动公开全州“低慢小”航空器实施管控区域、时段、对象及措施,全年在州人民政府网站、“克州警事儿”微信公众号平台主动公开政信息9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克州公安局共受理答复自然人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全部按时办结,未发生因办理依申请公开造成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克州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公安工作中,组织修订完善《克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通过网站公开发布。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机制对各部门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增强保密安全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大公安政务工作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式,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公安各项工作。同时,经常性组织开展发布信息内容的自查工作,指派专人积极对接网站管理员,做好执行法规条例行政执法文件、户籍管理等七个栏目的信息发布工作

)监督保障情况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公安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渠道,及时进行反馈答复,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8

行政强制

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克州公安局虽完成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在工作中也发现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涉及面还不够广。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改进,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推动政务信息多渠道公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提升业务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州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克州公安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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