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4-0015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4-01-15 17:04
名        称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乡村振兴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克州乡村振兴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k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义,请与克州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阿图什市光明南路21号;邮编:845350;联系电话:0908-4223948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克州乡村振兴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法公开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内设机构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重点对外公开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主要围绕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文件、乡村振兴工作进展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本年度我局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文件栏目5条、重大政策栏目10条、振兴动态栏目118条、项目资金栏目15条、帮扶措施栏目2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各项申请公开的电话号码、信函地址等渠道,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本单位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保障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根据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要求,编制《克州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克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渠道、收费标准等规范内容,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多次清查敏感信息,及时修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审批各环节保制度措施。

(四)平台建设方面。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新征程动态,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克州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外,我局积极主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充分利用乡村振兴在克州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宣传报道、政策解读工作,通过“乡村振兴在克州”公众号累计发稿381条,向全州人民展示了克州接续奋斗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

(五)监督保障方面。克州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构成人员,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人员保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规范的原则,并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更新工作,不定时对政务公开情况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内容更新不及时、表述错误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确保工作执行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真实有效,稳步有序地拓展公开范围,按时在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乡村振兴在克州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各类信息,并自觉接受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对公开信息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信息管理常态化、高效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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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克州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局机关内部联系,及时将各科室信息汇总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大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的公开。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为广大公众做好服务工作,更高效地做好克州乡村振兴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克州乡村振兴局

20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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