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036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1-13 19:48
名        称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要点规定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k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29院;邮编:845350;电话:09084226779

一、总体情况

2022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和政务公开系列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增进各族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增强市场监管依法履职能力。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文件4件,发布信息151,平均2.4天更新发布一条信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食品药品安全、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重点领域做好主动公开。

一是全面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各项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要点,逐一对照落实。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消费者关注的权益保护,发布《克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202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活动方案;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布克州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围绕做好两个统筹,发布《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若干措施》。通过政务公开提升便企利民服务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克州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能力得到新提升。

二是聚焦重点热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价格监管执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深化政务公开。在克州融媒体中心召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一流市场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服务克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人民政府网分别参加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向广大网友介绍我州食品药品基本情况、质量安全监管举措。在克州零距离公众号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等信息,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扣党和政府所望、企业和群众所盼,围绕市场主体能不能稳健发展,主动靠前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牵头编制《自治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提交州人民政府印发,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清单之外,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突出民生、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重点领域监管全方位、行政执法规范化,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监管环境,着力构建权责明确、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做到市场主体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有序。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把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具体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坚持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本单位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全面提高局门户网站系统性、规范性、安全性,根据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于上年度启用新版门户网站,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标准化、规范化,设置AB岗人员兼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与本地新媒体的对接,通过微信公众号、融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与网站信息同步,实现服务供给渠道多元化、服务内容实用化,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设置企业登记自助服务专区,公开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事项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明确有关职责,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履职监督,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涉及广度、深度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条例》,认真对照公开目录科学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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