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033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3-01-13 19:39
名        称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乡村振兴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自治州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新政办发〔2022〕17号)(以下简称《要点》)相关要求,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克州乡村振兴局)编制此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例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new.xjkz.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克州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阿图什市光明南路21号;邮编:845350;联系电话:(0908-422394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克州乡村振兴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振兴动态、领导分工、项目资金、重大政策,帮扶措施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7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57条,通过“乡村振兴在克州”微信公众平台等其他方式公开1440条,扶贫对象栏目和脱贫退出栏目已归档处理。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克州乡村振兴局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和保密审查程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对主要稿件反复核校,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程序,明确信息来源,确保政府信息内容正确安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建立职责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建设。

(四)平台建设情况:克州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乡村振兴在克州”微信公众平台,克州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调整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新征程动态,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途径多样化,按照便利、实用、有效、规范的原则,并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更新工作,不定时对政务公开情况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内容更新不及时、表述错误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确保工作执行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真实有效,稳步有序地拓展公开范围,按时在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乡村振兴在克州”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各类信息,并自觉接受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对公开信息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信息管理常态化、高效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深,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公开质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和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乡村振兴局

2023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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