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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迎宾路3号院。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0816                    联系人:谢彪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发挥退役军人在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作用。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留州安置优惠优待政策;促进退役军人留在自治州,奉献基层;配合做妤招录退役士兵充实乡镇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落实移交自治州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和自治区、自治州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授助工作。

(十)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