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统计局双公示工作开展情况
索 引 号 | KZ012-2018-00009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7-06-06 18:58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统计局 |
克州统计局接到《在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后,积极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现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双公示”工作机制建设
按照州政府有关要求,克州统计局成立了“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科室具体操作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1.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我局没有行政许可事项。
2.行政处罚事项公示
我局的行政处罚事项共有6项,包括: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拒绝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处罚; 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未按照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对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提供虚假或者不完经济普查整资料的、未按时提供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行为进行处罚; 对农业普查对象的单位和经营户拒绝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处罚; 对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我局的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包括项目名称、实施依 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公开范围、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已在“克州政府”网站的行政权力清单栏目公示。
三、“双公示”质量和要求
我局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工作,都经过严格把关,并按州局要求在统计局系统网站予以公布,在执行的法律依据和条款及格式上,都按照要求严把质量关,对相关数据进行及时公示。
四、行政许可类、行政处罚类信息的公示
克州统计局认真开展统计检查工作,努力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保障了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各级政府的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发现的部分情节较轻统计违法行为,坚持“以教育指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要求规定时间内责令整改。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没有发生可立案的统计违法案件。今年来,我局尚未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今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按照“双公示”的有关要求将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并实时推送至“克州政府”网站。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工作中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着公开不及时等、靠的思想,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第三方评估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能;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组织相关科室(中心)成员加强学习,提高本职业务素养;加大工作力度,落实问题问责制,适时完成“双公示”信息公开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