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018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1-02 07:01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13:53 |
文 号 | 〔〕克医保函〔2024〕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医疗保障局 |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医保规〔2023〕2号)、《关于开展2023年克州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工作的通知》(克医保函〔2023〕28号)等文件要求。
为进一步满足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购药需求,充分发挥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作用。定点零售药店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评估、征求意见、公示监督等流程,决定新增喀什惠生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图什市第六分店等23家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克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在协议签订后,办理医保结算网络专线接口改造相关事宜。
附件:克州新增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克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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