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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职责(含二级机构)

一、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站前路12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2635联系人:徐艳华

主要职责任务:

1.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规草案、政策、规划、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国家、自治区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处置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自治区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提出自治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依法贯彻执行和公布国家、自治区食品安全标准,并组织实施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指导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自治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自治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12.组织指导自治老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自治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新疆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各族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动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站前路12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30986  联系人:努尔江

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职责;承担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业务指导培训和稽查考核;指导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监督保障,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应急工作。

三、克州人民医院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帕米尔路西5院。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联系人:王长寨

主要职责任务:

1.在医院领导班子领导下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和医院的决定、决议、重要通报、通知等。负责布置督促、检查行政工作执行情况并催办落实。

2.负责组织起草全院综合性行政工作的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等文件,组织拟定有关全院性行政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项的通告、通知等。

3.负责组织安排院务会(院长办公会)、院周会、由院长主持的全院性行政会议以及院长召开的其他会议,做好记录、印发纪要,根据院务会、院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发出决定通知书,并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全院行政公文、公函的登记、批办、转送、催办、归档及保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公文利用保管情况。统管印信工作,掌握院印及院长印章使用,负责审定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开发对外行政介绍信。

5.负责协调各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行政事务工作,管理院长办公室日常事务。受理院内各职能部门的请示、报告,及时呈送领导批示和转有关部门处理。

6.负责接待上级领导机关或院外兄弟单位院级行政领导成员的参观指导、就餐、住宿、接送等事务。负责全院有关行政管理资料的收集和统计工作。负责管理综合档案室,管理全院行政文书档案。

7.文印室、档案室,负责全院行政公文的复印、信件、包裹单、电报等收发及刊物的递送。

8.协助院领导做好医院平安建设创建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医院车辆管理工作,协助配合党办和宣传科做好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医院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9.协助院领导做好医院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10.完成医院领导班子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四、克州维吾尔医医院

办公地址:光明路南19院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联系电话:0908-4223761联系人:刘玉娇

主要职责任务:

1.面向社会开展医疗、预防、保健、救护和康复服务工作。

2.以临床为依托,开展医学教学和科研工作。

3.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治等工作。

4.面向基层、农牧区、医疗机构开展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等工作。

5.开展克州境内外学术交流与使用。

6.承担克州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克州疾控中心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2514联系人:刘芳

主要职责任务:

1.指导实施全州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制对策与技术揩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州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职业、水质、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4.开展全州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

5.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使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6.拟定全州消毒工作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

7.负责全州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

8.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

9.负责全州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10.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

11.对全州范围内存在的地方病(鼠疫、布病、碘缺乏病、氟中毒、砷中毒、黑热病、包虫病)进行调查、预防。

六、克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阿图什市前进路2院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联系电话:0908-4222823联系人:哈力旦·帕合尔丁

主要职责任务:

1、履行相关公共卫生职责、负责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幼健康服务,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中心,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提供妇幼健康服务。

2.负责承担辖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3.负责全州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质量控制、上报。

4.负责开展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评审工作、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负责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孕期出生缺陷综合控制工作。

6.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克州中心血站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团结路东6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37497联系人:马瑞翔

主要职责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为了保证自治州各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保证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负责血液采集工作,为献血者提供洁净、舒适、安全的献血环境;负责血液储存、分离检测和运输;负责向临床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制品及成分血;负责向广大群众广泛深入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