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克州“首届中国新疆民间艺术季”系列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kzlskekzz/2024-00354 | 主题分类 | 文化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8-08 11:32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12:37 |
文 号 | 〔〕克文旅字〔2024〕6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各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州文化馆、美术馆、非遗保护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推动文化润疆工程深入实施,根据自治区有关工作安排,克州将举办“首届中国新疆民间艺术季”系列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充分发挥群众文化接地气、聚人气、惠民生、暖民心的作用,组织开展全州优秀民间艺术节目遴选活动,引导全州各族群众广泛参与,让大家唱起来、跳起来、动起来,有效展示克州稳定祥和、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局面。搭建民间艺术交流平台,组织优秀民间艺术走出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和促进文化产业,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助力全州文化、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石榴花开筑同心,大地欢歌耀中华”
推广名:打起手鼓唱起歌
三、活动内容
1.自治区主会场开幕式巡游展演。抽选优秀艺术团队组建巡游方队参加主会场的巡演活动,并承担首届新疆民间艺术季期间新疆主会场优秀节目的展演任务;抽选演员于8月5日前集中在阿图什市进行排练。
2.开展全州优秀民间艺术展演。由州文化馆牵头负责,即日起至9月底,各县(市)文旅部门或文化馆具体组织实施,在本辖区由乡村至城市,自下而上广泛开展优秀民间艺术展演和优秀节目筛选,届时在阿图什市举办各县(市)优秀民间艺术专场汇报展演,具体展演时间另行通知。
3.非遗集市。由克州玛纳斯史诗保护研究中心负责,组织“玛纳斯”、“猎鹰”、“约隆”、“刺绣”、“库姆孜”、“白毡房”等独具克州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首届新疆民间艺术季展示展览展演。
4.文创产品体验展示。由州美术馆负责,邀请全州各县(市)文创产品原创单位或个人,组织开展文创产品制作、文化体验及展示活动。
5.特色产品展示展销。各县(市)要以民间艺术季展演展示活动为平台,组织开展特色美食、文创产品、特色农副产品、手工艺品等地方特产的展示展销活动,以文化搭台促进文旅融合。
6.援疆省市赴州展演。根据首届新疆民间艺术季组委会安排,8月至9月期间,江苏省、江西省及其他省(市)的优秀民间艺术作品将走进克州各县(市)进行巡演,请所到县(市)文旅部门积极配合,全力做好演出期间的场地对接、舞美音响衔接、观演群众组织、安全保卫和其他保障工作,以热情饱满的态度推进文化援疆工作。
四、媒体宣传
加大主流媒体推广宣传力度,同时吸纳州内直播平台、新媒体等平台对首届新疆艺术季期间克州各项文旅活动的宣传推介,围绕艺术季盛况和活动亮点、特色,设置“高手在民间”等话题,形成网络宣传热点。
五、活动保障
1.“石榴花开筑同心,大地欢歌耀中华”“首届中国新疆民间艺术季”活动经费已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拨付至各县(市),资金主要用于参加开闭幕式、各县(市)展演及优秀节目遴选活动组织等费用。
2.克州“首届中国新疆民间艺术季”活动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主题,让优秀民间艺术走出去,让中华文化通过实物实景实事走进克州、扎根克州、浸润克州,将艺术节打造成具有克州特色、群众基础、辐射带动的民间艺术盛会,形成民间艺术交流的宣传品牌。
克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