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一起来跳新疆舞”千人广场舞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2116 | 主题分类 | 文化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13-07-18 19:10 | 发布日期 | 2023-07-18 20:46 |
文 号 | 〔〕克文旅发电〔2023〕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各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根据自治区关于在第六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举办期间配套活动—“一起来跳新疆舞”千人广场舞活动的安排部署,现将克州组织开展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各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化馆
二、活动时间
克州集中展演时间:2023年7月25日—8月1日期间。
各县(市)展演时间:2023年7月10日—8月1日期间。
三、活动地点
各县(市)自主选择展演地点,以广场、文化中心、景区、景点等当地地标性建筑为宜。
四、展演要求
1.各县(市)根据本地重点工作安排,结合百日文化广场活动、本地节庆文化活动等品牌建设计划,积极发动、精心组织不少于200-400人的演出团队,集中进行展演展示。
2.展演广场舞作品及服装、道具应具有当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做到服装统一、美观大方、道具安全稳定。
3.集中展演展示时应统一悬挂“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配套活动——‘一起来跳新疆舞’”的标识(详见附件)。
4.各县(市)应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发挥文化乐民、文化惠民的作用,开展不少于2场的集中展演展示。做好现场视频拍摄及录制工作,并于7月20日前统一提交至克州文旅局文化文物科,视频报送邮箱1445344076@qq.com;报送视频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25,码流不低于8Mbps。
五、作品要求
1.作品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参与性广泛为主,能够展现地方文化特色,易学易跳。
2.作品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具有流畅的过渡动作,富有激情、感染力强;有良好的团队配合与交流,充分体现团队精神。
3.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关。各县(市)要统一活动主题、统一视觉形象、统一工作步调,坚持正确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审核广场舞作品内容及服装元素,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活动。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要广泛发动本地各族群众踊跃参与,认真抓好作品的编排工作,确保演出质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保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三)加强宣传。各县市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借助主流媒体对活动的重点环节及特色亮点进行宣传报道,并及时汇总、报送本地广场舞活动相关宣传稿件,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热烈的舆论氛围。
克州文旅局联系人:哈丽帕 0908-4222603
克州文化馆联系人:艾斯卡尔 0908-4223268
附件:“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配套活动——‘一起来跳新疆舞’”的标识、LOGO
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