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农业农村局集中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 kzlskekzz/2024-0063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14 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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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农业农村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纵深基层正风反腐,进一步打牢政治责任,把握工作重点,根据《克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克州关于集中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问题的工作方案》,主要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3年大豆花生专项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安排督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新财农〔2023〕91号)文件精神及《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新财农(新财农〔2023〕116号)文件精神,上级共下达我州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0222.9万元(中央为9591万元,自治区为631.9万元)。
截至目前,全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0109.8493万元,补贴面积共44.1067万亩,发放率98.89%。其中:阿图什市补贴面积15.3639万亩,补贴资金3532.8975万元,发放率97.39%;阿克陶县补贴面积27.08万亩,补贴资金6193.55万元,发放率100%;乌恰县补贴面积1.449万亩,补贴资金333.2918万元,发放率94.79%;阿合奇县补贴面积0.22万亩,补贴资金50.11万元,发放率100%。
(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落实情况
克州农业农村局根据《2021-2023年自治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发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党的支农惠农政策运行顺利、有序有效开展。2024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361万元。截至目前为止,落实发放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298.124万元。(其中:发放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014.014万元,受益户1088户、购置农机具1507台机具;农机报废更新补助资金281.11万元,受益户770户、报废农机具793台)。三县一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分配及兑付情况如下。
1、阿图什市分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761万元。兑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739.975万元,其中: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87.785万元,受益户383户、购置农机具463台;兑付农机报废更新补助资金52.19万元,受益户201户,报废机具205台。
2、阿克陶县分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566万元。兑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524.149万元,其中: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96.229万元,受益户677户、购置农机具995台;兑付农机报废更新补助资金228.92万元,受益户569户,报废机具588台。
3、乌恰县使用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结余资金50.31万元。兑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0.888万元,受益户24户,机具31台。兑付农机报废更新补助资金6.75万元,受益户20户,报废机具20台。共计379.69万元。
4、阿合奇县分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34万元。兑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34万元,受益户28户,机具49台。
(三)2023年大豆花生专项补贴工作落实情况
2023年12月27日,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大豆、花生种植补贴资金的通知》(新财农〔2023〕115号)文件要求,自治区下达克州大豆、花生补贴资金预算18万元,补贴面积600亩。截止2024年3月1日,已支付15.265万元,执行率84.81%。其中:阿图什市0.4万元,执行0.4万元,执行率100%;阿克陶县12.68万元,执行12.45万元,执行率98.19%;乌恰县2.43万元,执行2.415万元,执行率99.38%;阿合奇县2.49万元,执行0万元,执行率0%。
二、存在问题
(一)2024年5月执行2023年耕地大豆、花生专项补贴时发现阿合奇县2023年6月上报2023年粮油作物种植面积情况表时,补贴对象、面积核实不精准,上报不能享受补贴面积83亩,导致中央资金未支出。
(二)2024年6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时发现,阿克陶县2023年11月初上报2024年冬小麦补贴需求时上报数据27.08万亩,实际补贴面积为27.5255万亩,导致冬小麦补贴缺口资金102.0321万元,面积0.4455万亩。目前已向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申请解决缺口资金的报告。
(三)2024年6月录入“一卡通”平台时个别人员手机号录入信息有误。已修改错误电话信息并仔细核对所有信息。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惠农惠民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提高农民申报积极性。
(二)加强县市、乡村审核人员培训,提高申报材料完整准确、审核工作细致程度。
(三)加强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细化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