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业务办事指南
索 引 号 | KZ022-2020-0000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13:45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公安局 |
事项名称 |
参军入伍注销户口 |
申请条件 |
克州户籍居民应征入伍的、被军事院校录取、属于现役军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注销通知书 |
结果样本 |
注销通知书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户口簿和以下材料之一:1.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2.参军人身份证件(有效期内);3.现服役部队证明;4.人民武装部证明。 可直系亲属代办。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参军入伍注销户口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直系亲属代办 |
审查标准 |
克州户籍居民应征入伍的、被军事院校录取、属于现役军人的。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户籍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出生申报(婚生新生儿) |
申请条件 |
1、出生证、生育服务证齐全的婴儿;2、网上申报须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3、申请人必须为父母其中一方,且新生儿随申请人一方落户;4、新生儿父母为同一民族,如非同一民族请持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派出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户口簿 |
结果样本 |
户口簿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交回《出生医学证明》副联2.《生育服务证》(证件上钢印和公章红印齐全)3.结婚证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出生申报(婚生新生儿) |
办理形式 |
新生儿父母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1、出生证、生育服务证齐全的婴儿;2、网上申报须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3、新生儿父母为同一民族;4、申请人必须为父母其中一方,且新生儿随申请人一方落户。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拟落户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大中专毕业生返回生源地 |
申请条件 |
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毕业(或肄业)后将户口落回原迁出地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户口簿 |
结果样本 |
户口簿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2.毕业证或肄业证或结业证;3.户口迁移证。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大中专毕业生返回生源地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毕业(或肄业)后将户口落回原迁出地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原迁出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大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迁入(学历落户) |
申请条件 |
大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准迁证 |
结果样本 |
准迁证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2.毕业证;3.户口迁移证;4.居住地证明材料。可直系亲属代办。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大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大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可以,到付 |
办理地点 |
迁入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夫妻投靠县(市)外迁入 |
申请条件 |
1.因夫妻关系,户口投靠迁入克州各县市;2.被投靠人须是家庭户成员;3.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须在迁入家庭住址实际居住;4.集体户不在此办理范围。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准迁证 |
结果样本 |
准迁证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1.投靠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被投靠人户口簿;3.结婚证。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准迁证办理--夫妻投靠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1.因夫妻关系,户口投靠迁入克州各县市;2.被投靠人须是家庭户成员;3.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须在迁入家庭住址实际居住;4.集体户不在此办理范围。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可以,到付 |
办理地点 |
迁入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县(市)内迁移(公租房或廉租房迁移) |
申请条件 |
户籍属于克州域内人员迁往公租房或廉租房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户口簿 |
结果样本 |
户口簿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户口簿;2.房屋所在社区出具的公租房或廉租房使用权证明材料。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县(市)内迁移(公租房或廉租房迁移)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户籍属于克州域内人员迁往公租房或廉租房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可以,到付 |
办理地点 |
迁入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户口簿损坏换领 |
申请条件 |
克州户籍居民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派出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办结 |
结果名称 |
户口簿 |
结果样本 |
户口簿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户口簿损坏换领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户籍居民,户主可换领全户成员户籍信息、非户主可换领本人页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可以,到付 |
办理地点 |
户籍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县市内迁移(从集体户迁出家庭户) |
申请条件 |
户籍属于克州域内人员由单位集体户或辖区公共集体户迁往家庭户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派出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户口簿 |
结果样本 |
户口簿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集体户户口登记表;2.单位证明;3家庭关系证明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集体户迁出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户籍属于克州域内人员迁往单位集体户或辖区公共集体户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可以,到付 |
办理地点 |
迁入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
事项名称 |
民族变更 |
申请条件 |
1、克州户籍居民;2、经地级民宗委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克州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局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户口簿 |
结果样本 |
户口簿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的变更族别的申请 2.变更依据(户口档案或底卡)3.户口簿、身份证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民族变更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户籍居民、经地级民宗委审批同意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户口所在地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死亡注销 |
申请条件 |
1、克州户籍居民;2、死者户内亲属提出申请。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派出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注销通知书 |
结果样本 |
注销通知书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1.死亡医学证明书 2. 死者户口簿、身份证3.代办直系亲属书写注销户口申请 4.申请人身份证。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死亡注销 |
办理形式 |
代为申报 |
审查标准 |
1、克州户籍居民;2、死者户内亲属办理销户业务。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户籍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县(市)内迁移(投靠迁移) |
申请条件 |
户籍属于克州域内人员进行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户口簿 |
结果样本 |
户口簿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与被投靠人的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县(市)内迁移(投靠迁移)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户籍属于克州域内人员进行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可以,到付 |
办理地点 |
迁入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县(市)内迁移(合法住所迁移) |
申请条件 |
克州域内户籍居民将户籍迁入自己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房改房、集资房。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户口簿 |
结果样本 |
户口簿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迁往公租房或廉租房的需提供以下证明:1.申请人户口簿;2.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使用权证明材料。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县(市)内迁移(合法住所迁移)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域内户籍居民将户籍迁入自己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房改房、集资房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可以,到付 |
办理地点 |
迁入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姓名(名)变更 |
申请条件 |
克州户籍居民,申请人满18周岁以上且姓名(名)变更人员,仅针对姓名中的名进行变更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户口簿 |
结果样本 |
户口簿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 3.户口簿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姓名(名)变更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户籍居民,申请人满18周岁以上且姓名(名)变更人员为本人、仅针对姓名中的名进行变更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依规收养报户 |
申请条件 |
1.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须在迁入家庭住址实际居住;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户口簿 |
结果样本 |
户口簿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需收养人本人办理。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依规收养报户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1.被投靠人须是家庭户成员;2.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须在迁入家庭住址实际居住;3.集体户不在此办理范围。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可以,到付 |
办理地点 |
户籍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子女投靠父母县(市)外迁入 |
申请条件 |
1、被投靠人须是家庭户成员;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须在迁入家庭住址实际居住;3、家庭关系证明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准迁证 |
结果样本 |
准迁证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1、投靠人身份证2、被投靠人户口簿;3、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定材料(或者原籍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4、年满20岁的子女需提交个人未婚声明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准迁证办理--子女投靠父母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1未婚子女投靠父母;2.被投靠人须是家庭户成员;3.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须在迁入家庭住址实际居住。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可以,到付 |
办理地点 |
迁入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父母投靠子女县(市)外迁入 |
申请条件 |
1、被投靠人须是家庭户成员;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须在迁入家庭住址实际居住;3、家庭关系证明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准迁证 |
结果样本 |
准迁证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靠人身份证、户口簿2、被投靠人身份证、户口簿3、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定材料(或者原籍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准迁证办理--父母子女投靠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1父母投靠子女;2.被投靠人须是家庭户成员;3.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须在迁入家庭住址实际居住;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可以,到付 |
办理地点 |
迁入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招录公务员县(市)外迁入 |
申请条件 |
克州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户籍属于克州域外人员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准迁证 |
结果样本 |
准迁证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1.公务员录用文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2.录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3.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无房产的提供实际居住地证明;4随迁子女需提供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准迁证办理--招录公务员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户籍属于克州域外人员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可以,到付 |
办理地点 |
迁入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购房县(市)外迁入 |
申请条件 |
户籍为克州域外人员因购买房屋办理迁入落户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准迁证 |
结果样本 |
准迁证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购买二手房落户,原房主须将户口迁离原地址)。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购房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域外人员因购买房屋办理迁入落户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可以,到付 |
办理地点 |
迁入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
|
事项名称 |
技术型、实用型人才县市(市)外迁入 |
申请条件 |
具有疆内地级以上人社部门及各行业鉴定机构签发的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自治区人社厅及自治区相关厅局签发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准迁证 |
结果样本 |
准迁证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2.疆内地级以上人社部门及各行业鉴定机构签发的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自治区人社厅及自治区相关厅局签发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技术型、实用型人才县市(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具有疆内地级以上人社部门及各行业鉴定机构签发的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自治区人社厅及自治区相关厅局签发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迁入克州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可以,到付 |
办理地点 |
迁入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县(市)外迁入 |
申请条件 |
克州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招录的事业编制人员,户籍属于克州域外人员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准迁证 |
结果样本 |
准迁证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以下材料:1.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加盖公章)或组织、人事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或组织、人事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附录用人员名单;2.单位证明(注明是事业编制);3.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无房产的提供实际居住地证明。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招录的事业编制人员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可以,到付 |
办理地点 |
迁入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户籍辅项变更(血型) |
申请条件 |
克州户籍人员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结果样本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血型化验单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户籍人员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属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户籍辅项变更(身高) |
申请条件 |
克州户籍人员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结果样本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相关身高比例照片或本人在派出所测量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户籍人员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属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户籍辅项变更(文化程度) |
申请条件 |
克州户籍人员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结果样本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相关学历毕业证书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户籍人员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属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户籍辅项变更(服务处所) |
申请条件 |
克州户籍人员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结果样本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相关工作或无业证明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户籍人员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属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户籍辅项变更(兵役状况) |
申请条件 |
克州户籍人员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结果样本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退役证明或现役证明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户籍人员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属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户籍辅项变更(婚姻状况) |
申请条件 |
克州户籍人员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结果样本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婚姻相关证明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户籍人员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属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户籍辅项变更(职业) |
申请条件 |
克州户籍人员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结果样本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工作单位相关证明/无业证明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户籍人员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属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户籍辅项变更(出生地) |
申请条件 |
克州户籍人员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结果样本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出生医学证明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户籍人员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属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户籍辅项变更(籍贯) |
申请条件 |
克州户籍人员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结果样本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父亲户口本内页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户籍人员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属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户籍辅项变更(父亲、母亲) |
申请条件 |
克州户籍人员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结果样本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出生医学证明/父亲身份证/父亲户口本内页、母亲身份证/母亲户口本内页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户籍人员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属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
事项名称 |
户籍辅项变更(监护人) |
申请条件 |
克州户籍人员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公安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接到群众网上申请业务推送信息后,户籍民警当日完成审核;警务室民警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审核;派出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市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名称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结果样本 |
常住人口登记卡 |
收费标准 |
业务办理不收费、邮寄需自费 |
收费依据 |
邮递行业标准,全国统一价22元 |
办理材料 |
出生医学证明/父亲身份证/父亲户口本内页、母亲身份证/母亲户口本内页 |
办理流程 |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县(市)外迁入 |
办理形式 |
自主申报 |
审查标准 |
克州户籍人员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预约办理 |
可以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无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属派出所 |
办理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