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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0582 主题分类
名        称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3-01-13 16:44 发布日期 2023-01-13 19:44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公安局 发布机构 克州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局(以下简称克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2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kz.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克州公安局警令部联系电话:0908-422266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克州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贯彻落实<2022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利企服务、依法依规办事、公开透明政务、开放共享数据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自治州贯彻落实<2022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要求,坚持“谁公开、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机制,各部门落实三级审批、警令部审核发布,州公安局警令部统筹治安、交警、出入境等职能部门,加强对事项指南的完善及时梳理清单公开。同时指派专人积极对接州政府信息网站管理员,立足本机关职能机构、权责清单、双随机公开,加大车驾管业务、户籍办理、行政执法等工作的公开力度,对州政府网站涉及克州公安局相关栏目信息及时更新完善。坚持州政府网站、克州警事儿微信公众号为载体,推进“放管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便民化,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网上办”等改革,积极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听民意、惠民生、解民忧,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主动公开本局领导、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及相关职责分工信息,执行法规条例行政执法文件户籍管理等栏目发布日常信息通过州政府网站、克州警事儿微信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9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未受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克州公安局政务公开制度》《克州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克州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警令部是克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协调州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经常性组织开展发布信息内容的自查工作,指派专人积极对接网站管理员,做好执行法规条例行政执法文件、户籍管理等七个栏目的信息发布,及时更新维护各栏目信息内容同时,加强公安新媒体建设,开通“克州警事儿”、“克州网警巡查执法”、“平安克州”、“克州反诈”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微博等账号,积极公开发布公安政务、预警、执法等信息。

强化监督保障警令部作为政务公开负责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对接州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统筹治安、交警、出入境等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与信息发布主责单位签订《网站信息发布责任书》,经常性地开展保密教育与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发布信息的合规性,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各负其责、统一管理、分级监督管理机制2022年,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克州公安局虽完成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在工作中也发现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因对政府信息公开把握不够准确,导致部分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规范。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公开内容仅限户籍管理、车驾管业务等方面在公安工作其他方面信息公开较少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改进,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一是思想认识上再重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确保高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再加大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做好“放管服利企便民工作及时发布,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保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严肃性、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克州公安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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