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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自治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索  引  号 KZ012-2020-00001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0-06-19 15:31
名        称 克孜勒苏自治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统计局

根据自治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州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州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263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845个,增长76.3%;产业活动单位5004个,增加438个,增长9.6%;个体经营户22595个(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4263

100

    企业法人

2278

53.4

    机关、事业法人

1017

23.9

    社会团体

102

2.4

其他法人

866

20.3

二、产业活动单位

5004

100

第二产业

1122

22.4

第三产业

3882

77.6

三、个体经营户

22595

100

第二产业

2044

9.0

第三产业

20551

91.0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07个,占26%;批发和零售业670个,占15.7%;制造业600个,占14.1%。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836个,占39.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192个,占31.8%;住宿和餐饮业2217个,占9.8%;(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4263

100

22595

100

采矿业

155

3.6

4

0.02

制造业

600

14.1

403

1.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6

1.3

-

-

建筑业

216

5.1

1637

7.2

批发和零售业

670

15.7

8836

39.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5

3.6

7192

31.8

住宿和餐饮业

39

0.9

2217

9.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0

1.2

149

0.6

金融业

9

0.2

-

-

房地产业

115

2.7

6

0.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0

5.2

130

0.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9

3.5

7

0.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8

0.9

2

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7

2.7

1804

8

教育

308

7.2

5

0.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94

2.2

123

0.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2

1.9

66

0.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107

26.0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州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278个,比2013年末增加1202个,增长111.7%。其中,内资企业占99.8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4%,外商投资企业占0.1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45%,私营企业占71.38%(详见表2-3)。

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2278

100

内资企业

2274

99.82

 国有企业

33

1.45

 集体企业

12

0.53

 股份合作企业

-

-

 联营企业

1

0.04

 有限责任公司

578

25.37

 股份有限公司

24

1.05

 私营企业

1626

71.38              

 其他企业

-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0.04

外商投资企业

3

0.13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克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8223人,比2013年末增加20836人,增长30.9%,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5293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4561人,增加420人,增长2.9%;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73662人,增加20416人,增长38.3%。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1496人,占35.7%;教育17165人,占19.5%;制造业6259人,占7.1%。(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88223

35293

采矿业

1781

229

制造业

6259

320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329

350

建筑业

5192

647

批发和零售业

2843

101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190

612

住宿和餐饮业

667

35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78

298

金融业

35

15

房地产业

1525

72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229

286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12

81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49

71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41

113

教育

17165

10378

卫生和社会工作

5574

404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08

45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1496

8044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克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06.8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47.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52.7%。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13.9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65.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4.7%。

2018年,克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

业收入147.2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6.8%,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3.2%(详见表2-5)

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06.86

313.95

147.29

采矿业

105.09

70.03

27.80

制造业

71.95

29.78

20.7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1.17

84.41

16.63

建筑业

36.03

20.88

33.30

批发和零售业

32.22

22.99

28.1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91

5.28

4.65

住宿和餐饮业

3.55

1.79

0.4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67

6.67

4.81

金融业

2.17

0.57

0.02

房地产业

28.55

22.62

0.5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6.02

19.90

4.5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87

2.81

0.8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29

0.43

0.2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37

0.14

0.26

教育

30.93

2.18

0.32

卫生和社会工作

15.75

3.39

0.5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32

0.43

0.0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7.05

18.27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克州统计局

自治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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