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2058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7-15 11:47 | 发布日期 | 2024-08-07 11:23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审计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审计局 |
2024年6月28日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自治州审计局局长周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自治州党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自治州审计局(以下简称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州委提出的“三大布局”“四大产业”发展战略,依法履职担当,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本级财政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总体较好。
——地方财政收入持续增长。2023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746万元,比上年增收27123万元,增长14.38%。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1,489,05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0,144万元,降低8.04%。
——重点领域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4,894万元,比上年减少57,798万元,降低2.89%。其中: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各类民生支出1,442,136万元。
——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持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2023年全州全年减税降费资金50,891.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79.5万元,降低63.99%;留抵退税资金7,570.3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068.64万元,降低78.76%;留抵退税调库资金38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723万元,降低66.88%。
——问题整改成效明显。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措施,狠抓整改,成效明显。截至目前,上年度本级审计共发现14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24个。
一、财政管理方面
(一)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自治州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2023年度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3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91,436万元,其中:本级预算收入23,8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0,82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6,646万元、调入资金1,61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8,500万元。2023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64,941万元,其中:本级预算支出336,69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622万元。2023年末结余资金26,495万元。
2023年州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8,448万元,其中:本级预算收入6,6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59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5,099万元,其中:本级预算支出23,758万元、调出资金1,341万元。年末结余资金3,349万元。
2023年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98万元,年终结余462万元。
2023年,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年初结余202,509.63万元,当年基金收入175,751.31万元,支出178,457.12万元,2023年末滚存结余199,803.82万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管理方面。部分项目支出执行率较低,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州财政下达的158个单位用款指标421,724.55万元,年末尚有结余43,075.89万元;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金额1,516.78万元;延压缓缴财政收入662.65万元。二是重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2个草原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年度绩效目标未如期实现,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仅支出832.40万元,支出率为30.83%。三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方面。1个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管理不到位,项目实施内容已调整,但未及时调整审批项目绩效目标;部分预算绩效目标未及时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2023年年末结转次年上级转移支付等项目共140个,涉及资金8,273.11万元,已纳入次年预算,但绩效目标未全部审批下达。四是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方面。1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推进缓慢,2023年末资金支付率为零;1个专项债券资金建设项目资产尚未投入运营,未产生相应专项债券收益,欠缴2022年至2023年专项债券利息215.41万元,由本级财政库款偿还。五是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1个项目未记入固定资产核算,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损失风险、2个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出租审批手续,将国有资产对外出租、3个单位未履行国有资产核销手续,导致国有资产统计数据不实,涉及金额182.1万元。
(二)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自治州本级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选取了4个部门单位实施现场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本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管理方面。3家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少列多列项目预算,涉及金额1427.55万元;2家单位绩效目标编制不合理,预算绩效目标未完成。二是财务管理方面。未及时办理国有资产划转手续,涉及金额179.5万元;2家单位未办理报废手续,固定资产长期挂账,涉及金额257.97万元;部分设备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39.24万元;采购金额达到限额标准,未按规定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50万元;应付未付质保金5.69万元;应缴未缴财政资金3.47万元;应收未收出租收入41.87万元;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697.25万元;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上缴财政直接列支127.71万元。三是会计核算方面。3家单位收支反映不真实,涉及金额716.59万元;2家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65.99万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50.13万元;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分类建立卡片193.09万元。四是票据管理方面。1家单位违规出借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涉及金额7909.52万元。五是内控制度方面。3家单位财务手续不完备,审核把关不严,涉及金额902.35万元;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核销往来账款32.98万元。六是1家单位违规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
二、围绕改善民生方面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
对2个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兜底帮扶方面。2个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措施落实不精准,122户应纳未纳监测范围;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未落实,6名重度残疾人应享受未享受两项补贴政策;88名学生未享受雨露计划教育补助26.4万元。二是就业帮扶促进群众增收方面。就业帮扶措施带动脱贫群众增收效果不佳,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发放劳务报酬未达到比例;2个县就业帮扶成效不真实,15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职业培训补贴8.25万元;未统筹整合培训项目结余资金,农业劳动力培训项目结余资金87.34万元滞留在账户中;农村劳动力就业台账数据不实,将死亡、在校生、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等174名上报为就业人员。三是农业经营增效带动群众增收方面。15个产业项目与群众建立利益联结不完善、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新型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7万元;2个经营性资产收益率较低。四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促进群众增收方面。产业项目资产运营管护不到位,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3个产业项目后期管护、监管不到位形成损失浪费,涉及金额140.11万元、2个产业资产经营管理不善,存在闲置,涉及金额23.28万元、3个产业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兑现资产收益7.93万元、应收未收村集体经济收入76.82万元;部分脱贫村集体资产登记不完整、记账不规范。84个项目资产未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未及时确权移交村集体、资产台账不相符、资产底数不清等情况,涉及金额23798.75万元;2个县4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未实际运行;村级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不规范,虚增村集体收入10万元;农民集体资产权益未有效保障,超限额发放村两委绩效奖金,涉及金额14.63万元;经营性资产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兑现资产收益,19个扶贫项目应收未收租赁费314.98万元;6个经营性资产收益未及时分配使用,涉及金额137.31万元;往来账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61.81万元;12个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形成的资产未转入固定资产或未及时移交确权;村集体资产登记不实,账表不符,10个村“三资”管理平台资产登记不实,与村集体账面资产不相符。
三、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方面
(一)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审计情况
对自治州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阿图什市水利局进行了延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方面。部分取水单位超定额取用地下水,涉及用水量1.75万m³;水资源论证制度执行不到位,为45个未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证;为1家公司超实际农田面积办理取水许可证,涉及面积2380.05亩、为1家公司超定额审批取水3029m³;取水许可区域限批制度执行不到位;应注销取水许可证未办理注销手续,未将1家公司、1个乡镇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取水许可证;无取水许可证取水,62眼机电井、12处地表水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39处井电双控设备被擅自拆除、损坏,计量数据无法上传监测平台;落实井电双控设施不到位,4眼机电井未安装计量设备,无法核实用水量;未执行农业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致使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机制无法落实;违规启用39眼应急机电井并常态化取水275.22万m³;4眼应急抗旱机井封堵无法正常使用。二是节约水资源措施落实方面。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目标指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落实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规定。三是节水蓄水调水工程建设推进方面。2座水库除险加固、安全监测未能如期竣工验收。四是水资源费等相关资金征(收)管用方面。未按规定征收水资源费941.73万元,水费234.89万元;1家公司11处截潜流地表水及5眼机井地下水无法确定2016年至今应缴水资源费准确金额、1乡1镇1公司擅自拆除35眼机电井计量设备,无法核实用水企业水资源费收缴金额;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涉及金额15万元。五是其他方面。10眼机电井取水口擅自接入管道,取水未经计量设备;未建立取用水台账,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未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取水量建立取用水台账;44个一级取水水源已办理取水许可证但未接入水利信息化管理平台,脱离监管;虚报应急抗旱机井、安全饮水备用机井11眼。
(二)耕地保护及粮食种植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自治州耕地保护及粮食种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克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局和阿图什市、阿克陶县所属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耕地保护方面。8个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占用耕地5.27亩;2个县(市)储备库在库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不实,涉及454宗5051.31亩;5个乡镇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存在“非农化”“非粮化”现象,涉及面积317.67亩;2个县(市)未充分发挥开垦费“垦”的作用,涉及资金777.21万元;部分耕地因盐碱化严重和水源地缺水等原因未及时耕种,涉及面积12567.27亩。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方面。85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或以项目初验替代项目竣工验收;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缺乏高效节水设施,涉及31个项目32121.72亩;1个县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未落实耕地质量监测和等级划分工作;2个县(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机制不够健全、管护不到位、管护经费未落实;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任务未开展,涉及236.55亩;1个县项目变更未按规定备案;项目概算编制不规范,造成损失15.88万元;超进度支付项目资金266.28万元;将430亩不符合标准的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三是粮食种植补贴政策落实方面。违规向20户不符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的农民发放耕地地力补贴,涉及金额3.81万元;2个县(市)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不精准,涉及面积81338.92亩;2个县(市)划定的耕地不实,涉及面积9663.71亩。
四、围绕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对自治州202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投资领域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及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及相关费用302.03万元;二是竣工结算不规范,多计工程结算价19.15万元;三是3个项目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固定资产未入账;四是2个培训项目未及时实施;五是采购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六是未按规定确认工程变更价款,涉及金额61.54万元。
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1个县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审计整改的真实性、完整性方面。部分问题存在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以部分整改代替全部整改,降低整改标准提高整改率的现象。二是审计整改责任制落实方面。1个县未根据审计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与审计反馈问题不相适。三是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方面。1个县未按规定健全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机制,人大常委会未听取和审议同级政府对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财政部门应加强预算单位间的沟通协调,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本年度预算收入变化因素等精心测算,合理科学编制预算草案。在预算执行、管控、监督方面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提升预算的指导及约束作用,真正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不断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监控,提高支出效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部门单位责任意识,严肃财经纪律,提升内部管理。
(二)强化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管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管,规范建设管理,有效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聚焦民生重点,压紧压实管理主体责任,抓实抓细民生政策落地,健全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机制,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兜牢民生底线。
(三)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源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完善审批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流程,全面清查核实资产负债,摸清国有资产底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提高土地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绩效。
(四)严格落实专项债券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建设统筹,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对专项债券“借、用、管、还”的穿透式、全过程、跨部门监管,加快投资预算执行进度,优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坚持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之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自治州建州70周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生活,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努力开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中更好展现审计担当、彰显审计作为!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