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0119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3-11-16 17:02 | 发布日期 | 2023-11-28 16:33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审计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审计局 |
2023年10月31日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自治州审计局局长周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全州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审计整改的具体要求,切实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今年以来,王学东书记连续两次在审计委员会上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严肃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切实做好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吾肉孜阿力·哈西哈尔巴依州长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陈亮常务副州长主持召开全州审计整改推进会,督促各被审计单位全面提升审计整改质效。州审计局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将《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所有问题纳入整改范围,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等整改要求,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总体良好。
(一)强化责任担当,主体责任不断压实。州审计局坚持揭示问题与督促整改“双推进”,对审计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等形式,既把握总体又突出重点,以重点问题深入整改引领全面整改推进;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审计查出问题组织研究、制定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报送整改结果;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在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
(二)加强协同联动,合力推进共促整改。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贯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建立问题共享、线索移送、监督协同等方式,加强经常性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州纪委监委对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坚决查处审计反映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州委巡察办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的重点内容,有力推动了审计整改落实。
(三)深化标本兼治,“防未病”功能凸显。州审计局在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具体问题时,帮助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合理化审计建议,促进完善内部治理、健全内控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体来看,今年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有关部门和单位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7个方面141条具体问题中,已整改119条,正在整改22条,整改率为84.4%。
(一)自治州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方面
1.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57万元问题。州财政局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二是关于预算执行力不够,部分债券资金未能及时发挥使用效益问题。州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资金项目储备,提高债券项目申报质量,强化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确保政府债券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持续跟进督促2家单位加快债券资金执行力度,对支出进度持续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
三是关于未按规定及时清理收回预算周转金50万元问题。州财政局完善了预算周转资金管理制度,已及时将50万元周转金收回,用于补充预算调节基金。
四是关于违规将部分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事业收入缴入国库问题。州财政局进一步加大财政收入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依法征收,规范专户管理,将各部门单位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五是关于违规延压上缴财政收入950.87万元问题。州财政局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督促各县(市)全面梳理类似问题,加大征收力度,已收回非税户和3家单位延压上缴财政收入950.87万元。
六是关于对部门预算单位“三公”经费监管不到位问题。州财政局起草印发了《2023年州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从源头控制其支出;将所有资金、所有账户、所有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预算执行,“三公”经费一经下达不再追加。
七是关于财政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监督职责有待加强问题。州财政局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监控编审工作的通知》,强化预算绩效监控工作布置、督促,提升部门参与绩效工资积极性,对2023年241个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行“黄标”预警;对1家单位的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重新实施绩效监控,如实开展绩效评价,对1家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为“差”。
八是关于部分预算单位未及时上缴专项债券项目收益1293.26万元问题。州财政局对全州120个项目97.3亿元专项债券资金进行全面盘点,同时,报请州委、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防范化解自治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指导意见》压实部门项目运维、收益上缴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已收回3家单位专项债券项目收益1185.55万元。
2.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预算编制不精准、不完整的2家单位加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学习,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科学精准编制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二是关于部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账户未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脱离财政监管的1家单位,修订完善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将15407.94万元收支纳入预算统一管理;违规将项目经费用于单位公用经费,以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单据列支的2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未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聘用合同的1家单位,已与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内控制度不健全,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收支反映不真实的2家单位,对财务原始账簿支出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1家单位为干部职工统一办理了公务卡,并录入财政一体化平台,严格执行公务卡报销结算制度。
三是关于部门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应缴未缴财政资金的2家单位,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对账户利息收入进行清理。截至目前,1家单位已上缴财政资金14万元,1家单位正在清缴当中;往来款项及结转结余清理不及时的2家单位,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梳理清查,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及结转结余资金。截至目前,已清缴干部长期借款4.66万元,上缴国库19.78万元,拨付各县(市)及州直相关单位75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未完成的1家单位,及时开展审核审查监督机制,下拨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四是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固定资产未纳入财政资产系统统一管理、固定资产未入账的1家单位规范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机关固定资产清查及跟踪管理机制,将未录入固定资产系统的资产进行清查并及时录入固定资产系统统一核算管理,截至目前,已录入平台767.63万元;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的1家单位积极与相关单位召开项目对接工作会议,商议项目对接相关事宜,及时完成项目对接,交付负责单位管理;国有资产出租程序及租赁费管理不规范的1家单位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定期对账户资金梳理清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做到应缴尽缴,及时将出租收入上缴国库。同时,将相关房产及配套设施移交相关单位统一管理。
五是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1家单位进一步加强了项目审批程序,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1家单位建立健全了竣工结算审核监督制度,规范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和竣工结算、1家单位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及时支付工程尾款、1家单位已与施工方对接,下发退款通知书,退回多计工程价款313.2万元和超付工程款254.17万元;暂估价材料未经招标直接发包的1家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招标制度。
六是关于违规占用其他单位车辆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同时,已退还其他单位车辆,并办理了交接手续。
七是部门“三公”经费管理不够严格问题。“三公”经费超预算的2家单位加强预算执行,健全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强化“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工作。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产业帮扶项目建设和后续扶持不到位问题。2个县(市)53个扶贫项目资产后期管护不到位,相关单位制定完善了管护责任制度、管护细则、落实具体管护责任人,严格按照方案及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使各类项目资产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做到项目监督管理无遗漏、无死角;3个县(市)19个项目存在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履行合同不到位、工程未按期完工、验收不及时、审批手续不完备等问题,一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跟踪,紧盯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资金到位再实施项目。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对未验收项目进行验收,并将相关资料完善归档。三是加强项目前期审核把关,对所有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流程逐一检查,确保项目立项、选址、林草、环评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合法合规,同时,项目建设单位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办理林草用地手续。
2.关于部分帮扶项目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3个县(市)51个产业项目未按方案进行分红、未联农带农,相关部门和单位强化扶贫资产经营管理,制定完善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方案,结合实际对收益分配方案进行进一步调整完善,及时足额兑现资产收益,切实发挥资产效益;6个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平均回收期长达73年,一是建立健全了《乌恰县扶贫资产管理管护运营制度》及《乌恰县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制度》。二是加强扶贫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单位完善了资产运营管护方案,加强项目运营管护,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发挥效益。三是今后加强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加强对乡镇的指导,确保项目不断发挥效益;1个县(市)消费帮扶跟踪监管不到位,相关单位加强对企业(合作社)监管力度,制定《乌恰县对认定扶贫产品的企业(合作社)监管办法》,定期对企业帮助销售扶贫产品情况进行检查;1个县(市)未制定监管机制,群众利益存在风险,制定了《阿合奇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风险防控保障机制(试用)》,对合作社运营、风险防控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合作社真正发挥助农增收作用;1个县(市)因资金缺口,未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助849.56万元,相关单位及时对补助范围和标准进行核实,已将补助发放完毕。
3.关于部分产业帮扶项目资产和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1个县(市)合作社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扶贫资产收益无法核实,已对相关项目分开设置账簿,使资产收益分配清晰透明;1个县(市)22个产业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回承包费,涉及金额136.91万元,对部分项目租金进行了减免,已按合同约定收回承包费133.29万元;2个县(市)73个项目资产未及时录入“三资”平台、未入固定资产账,相关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将73个项目资产录入“三资”平台和录入固定资产系统;2个县(市)7个扶贫项目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相关单位积极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沟通,根据资产登记、确权、入账、移交程序,办理移交手续;2个县(市)26个扶贫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涉及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要求,重新填写财务决算报表,今后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1个县(市)12个扶贫项目未及时办理不动产证,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规定,对属于不动产登记范围的扶贫资产,督促项目归属单位按要求尽快收集相关材料,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已办理12个项目不动产证;2个县(市)17个扶贫项目资产确权不准确、不及时,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扶贫资产管理办法,积极做好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工作,目前已全部确权移交;1个县(市)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已督促相关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项目建设单位合理制定项目资金支出计划,加快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及时支付项目资金。
(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农田地残膜回收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相关县(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对企业开展残膜回收工作进行检查,依法处理残膜。二是加强对地膜市场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对乡村地膜回收网点的建设与指导,做好残膜的回收、利用。截至目前,已回收地膜486吨。
2.关于农田地膜回收率未达到约束性目标问题。一是对各县(市)地膜检测网点重新进行布局。二是完善了《克州农田地膜使用、回收、利用实施方案》,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落实。
3.关于履行对国有企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各县(市)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收回的土地承包费进行收缴。二是对土地承包费进行全面清理,经过排查清理拖欠土地承包费3614.23万元,截至目前,已收回1441.46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1个项目已追回超付工程款79.15万元、1个项目积极与施工单位进行磋商,支付剩余的竣工结算款768.53万元、1个项目按进度支付工程款1491.68万元;二是1个超付监理费项目与施工单位存在工程量争议,已与监理公司对接协商,待争议解决后及时追回超付监理费15.58万元;三是未提交技术服务成果,支付服务费31.57万元,已督促乙方完善了竣工结算文件及技术服务成果资料;四是1个项目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各项审批程序;五是1个项目单位下发了前期费移交相关事宜的函,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办理划拨手续;六是1个项目单位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对接,在系统内增加新的科目,规范项目核算;七是相关单位制定了会签制度,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
2.关于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相关单位正在办理竣工决算,待竣工决算后完成固定资产入账;二是相关单位修订完善了《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三是进一步加强图纸会审、控制价核定、隐蔽工程等节点管理。
(五)园区固定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4个工业园区407382.1万元资产未入账问题已委托第三方对资产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办理相关资产入账手续;二是3个工业园区对价值69267.86万元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三是3个工业园区对国有资产进行逐一清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国有资产清查盘点,防止固定资产流失风险。
2.资产经营效益不佳。1个工业园区价值41706.95万元的经营性资产,经营效益不佳、部分资产闲置。一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引进生产加工型企业,加快标准化厂房的租赁使用,降低闲置率,截至目前,12座标准化厂房已全部租赁给企业,闲置率大大降低;二是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人才创业园、公租房等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截至目前,园区投资开发公司房屋类资产出租率已达到90%以上;三是研究制定了《园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
(六)金融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信用风险防控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对违规发放贷款319.30万元的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和经济处罚,并对部分贷款进行诉讼保全和压减超额授信;二是已清收重组贷款,下调贷款五级形态1145.98万元;三是对贷款展期不规范的1751.50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展期贷款流程,清收展期贷款,按月压降金额,压降风险;四是对多次借新还旧70万元,进一步加大清收力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清收完毕;五是进一步规范核销程序,已按照程序向自治区相关部门报备;六是信用等级未及时调整6110万元,已清收49笔316.24万元,其余按相关规定维护完毕,信用等级为空的263笔贷款,已结清105笔,其余158笔已维护完毕;七是降低信用等级发放信用消费贷款295万元,已收回9笔贷款,其余5笔信用等级已维护;八是个人贷款受托支付方式执行率不高,涉及7笔310万元,3笔贷款已结清,1笔已提起诉讼,3笔贷款按月分期进行还款。
2.关于落实流动性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一是按季度定期开展流动压力测试,准确报送测试报告,加强流动风险识别、计量、检测和控制;二是召开会议,审议流动性风险事宜,规范流动性风险工作,及时下发流动性风险提示书,同时运用内部审计开展流动性风险审计,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三是抵债资产未及时变现,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对抵债资产启动拍卖程序。
3.关于内控管理存在不足问题。一是健全相关内控制度,通过采取转股或收集信息等措施改变不合规股金和股东超监管比例持股;二是规范“三会一层”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内容、会议程序;三是进一步规范信贷管理,防范超额授信,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四是制定关联交易相关内控制度,通过压降贷款余额或清收贷款,防范信用风险。
4.关于风险化解和抵御能力不足问题。一是进一步优化了资产质量,提高防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抵补风险损失的能力;二是对贷款进行核销处置,积极与法院及相关部门对接进行追索维权,并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三、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从整体情况来看,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截至目前,有22条问题未彻底整改到位,需分阶段整改。下一步,州审计局将继续加大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督促力度,把握“当下治”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推动审计整改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推进审计整改跟踪检查。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分类梳理,突出重点,深入分析原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找出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建章立制,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强化贯通协作。对于问题存在时间长、成因复杂、涉及面广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协作贯通,加强上下联动,合力推动整改。
三是健全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面对新征程、新任务,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8·26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工作成效,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克州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