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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告稿)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2882 主题分类 审计
名        称 2022年度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告稿)
成文日期 2023-06-22 13:27 发布日期 2023-07-03 12:51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审计局 发布机构 克州审计局

2023年6月26日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自治州审计局局长周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自治州党委审计委员会确定的审计项目计划,自治州审计局(以下简称审计局)依法对2022年度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两个统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自治州“三大布局”、“四大产业”发展思路,努力克服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不利影响,全州经济总体平稳、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财政收入态势总体平稳,2022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6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0,683万元,增长6%。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1,623,0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81,308万元,增长12.6%。

——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增加民生投入,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2,692万元,同比增支211,829万元,增长11.8%。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各类民生支出1,533,5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6%,同比增加257,481万元,增长20.2%。

——积极落实重大经济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2022年全州减税降费资金16,953万元,同比减少18,898万元,降低52.7%;留抵退税资金35,639万元,同比增加13,225万元,增长59%;留抵退税调库资金11,547万元,同比增加8,781万元,增长317.5%。

——审计整改成效良好。州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协调会议,部署和调度审计整改工作;审计局加大审计整改跟踪力度,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销号机制;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7个方面10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02个,整改完成率96.2%。对正在整改的4个问题,州审计局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整改。

一、自治州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自治州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2022年度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66,49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500,115万元、本级预算收入22,671万元);支出总计508,910万元(其中:本级预算支出503,36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39万元,年末结余46,6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上年增收2,870万元,增长14.5%;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比上年增支250,036万元,增长98.7%。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8,172万元(其中:本级预算收入1,7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27万元、上年结余资金4,29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9,000万元);支出总计45,574万元(其中:本级预算支出42,520万元、调出资金3,054万元);年末结余2,598万元。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比上年减少602万元,降低25.6%;支出比上年增加25,772万元,增长153.9%。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4万元,比上年增收142万元,增长197.2%;预算支出150万元,比上年增支78万元,增长108%;调出资金64万元。

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年初结余171,382.37万元,当年基金收入168,192.67万元,比上年减少1,145.33万元,下降0.7%;支出137,065.41万元,比上年增支11,555.41万元,增长9.2%;本年收支结余31,127.2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2,509.63万元。

2022年,自治州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良好,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规范,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57万元。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州本级预算应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实际动用18,057万元,其中8,057万元未按规定履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

2.预算执行力不够,部分债券资金未能及时发挥使用效益。2家预算单位专项债券资金和一般债券资金当年支付率为41.7%、19.2%,年末未形成支出3140.89万元。

3.未按规定及时清理收回预算周转金50万元。

4.违规将部分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事业收入缴入国库。将财政代管户管理的幼儿园伙食费和卫生费以及部分单位经营收入和事业收入2,778.95万元,以“其他资金调入”名义调入国库。

5.违规延压缓缴财政收入950.87万元。一是州财政局非税户中延压上缴财政收入808.54万元;二是延伸审计发现,3家单位延压上缴财政收入142.33万元。

6.对部门预算单位“三公经费”监管不到位。2022年州本级“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283.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5.75万元,增长13.8%。

7.财政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监督职责有待加强。2家单位项目支出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绩效监控结果不实及年度绩效目标未如期实现。

8.部分预算单位未及时上缴专项债券项目收益。4家单位当年未按规定缴纳到期专项债券利息和手续费1293.26万元,州财政用本级库款代为偿还。

(二)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自治州本级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选取了4个部门单位实施现场审计,对132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财务数据进行了大数据审计分析。审计结果表明,本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2家单位预算编制不精准、不完整,个别支出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2.部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1家单位账户未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脱离财政监管,涉及金额15407.94万元;2家单位违规将项目经费用于单位公用经费,以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单据列支,涉及金额12.43万元;1家单位聘用人员未签订劳务聘用合同,涉及金额23.32万元,预算资金未发挥效益;2家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收支反映不真实。

3.部门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家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54.74万元;往来款项及结转结余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2722.4万元;部分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未完成。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固定资产未纳入财政资产系统统一管理,涉及资金686.91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4971.35万元;已投入使用的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国有资产出租程序及租赁费管理不规范。

5.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控制价编制不规范;建设项目划分标段不合理,未进行工程竣工价款结算支付工程尾款;竣工结算审核不规范,导致多计工程价款313.2万元;超付工程款272.84万元;暂估价材料未经招标直接发包,涉及金额947.79万元。

6.违规占用其他单位车辆。1家单位违规占用其他单位3辆车,并产生车辆保险及维修费5.02万元。

7.部门“三公经费”管理不够严格。2家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

2022年,对3个县(市)脱贫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市)持续加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保障帮扶力度,注重对脱贫群众的产业与就业扶持,有力推进群众稳步增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产业帮扶项目建设和后续扶持不到位。2个县(市)53个扶贫项目资产后期管护不到位;3个县(市)19个项目存在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履行合同不到位、工程未按期完工、验收不及时、审批手续不完备等问题。

2.部分帮扶项目政策落实不到位。3个县(市)51个产业项目未按方案进行分红、未联农带农;6个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平均回收期长达73年;1个县(市)消费帮扶跟踪监管不到位;1个县(市)未制定监管机制,群众利益存在风险;1个县(市)因资金缺口,未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助849.56万元。

3.部分产业帮扶项目资产和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县(市)合作社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扶贫资产收益无法核实;1个县(市)22个产业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回承包费,涉及金额136.91万元;2个县(市)73个项目资产未及时录入“三资”平台、未入固定资产账;2个县(市)7个扶贫项目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2个县(市)26个扶贫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1个县(市)12个扶贫项目未及时办理不动产证;2个县(市)17个扶贫项目资产确权不准确、不及时;1个县(市)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1家单位2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能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不到位。农田地残膜回收工作监管不到位,抽查审计1个地膜回收项目,发现20%的残膜未及时处理,仍堆放在田间地头,在未对残膜回收、拉运情况进行监测验收的情况下,支付服务费34.16万元。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未完成。经延伸审计,2020年阿图什市农田地残膜回收率为50.5%,未达到自治区规定的地膜回收率80%以上的约束性目标。

3.履行其他相关责任不到位。对国有企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应收未收清理回收土地承包费1097.93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3个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以上建设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超付工程款79.15万元;未按规定支付竣工结算款768.53万元;未按规定支付进度款1,139.75万元;合同履行不到位,预计超付监理费15.58万元;未提交技术服务成果,支付服务费31.57万元;未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8832.85万元;移交资金不完整,未按规定办理财务关系划转手续;2个项目核算不规范;1个项目签订合同单位与支付资金单位不一致。

2.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致使固定资产未入账;1个项目采购档案不完整,采购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1,643.64万元;1个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多计工程造价风险。

五、园区固定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全州4个工业园区固定资产(不含通用设备)管理规模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4个工业园区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工程建设管理、财务核算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4个工业园区已完工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投资332,449.43万元,存在在建工程支出未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74932.67万元。3个工业园区未编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资产反映不完整,涉及金额69,267.86万元;3个工业园区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存在固定资产流失风险。

2.资产经营效益不佳。1个工业园区资产经营效益不佳,账面反映经营性资产35769.72万元,经营性资产租赁收入仅为153.84万元;1个工业园区管理的10个生产经营用房闲置未用,涉及金额5937.23万元。

六、金融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对1家金融企业资产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金融企业采取多项防控措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经营风险总体上处于收敛状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落实信用风险防控制度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重组贷款五级形态未下调,贷款展期不规范,多次借新还旧,违规核销不良贷款,信用等级未及时调整,降低信用等级发放信用消费贷款,个人贷款受托支付方式执行率不高。

2.落实流动性风险防控不到位。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不充分,压力测试不规范,部分监管指标未达标,大额风险暴露统计表数据披露不真实;流动性风险管理不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薄弱,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不到位,监事会运作不规范,未按要求开展流动性风险审计;抵债资产未及时变现。

3.内控管理存在不足。股东或股权管理不规范,股东超监管比例持股、入股资料缺失;“三会一层”会议内容不完整和会议程序不规范;信贷管理不到位,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超监管规定上限、违规发放员工贷款、以流动性资金科目发放房地产贷款;贷款“三查”不到位;关联交易管控不力,向关联方发放超期限贷款;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

4.风险化解和抵御能力不足。盈利能力不足,抵补风险损失的能力有待增强,追索工作滞后。

七、审计移送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7月以来,审计局共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件。主要涉及弄虚作假报销、私存私放现金等问题,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八、审计建议

(一)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度预算,依法规范调整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做到应缴尽缴,防止人为延压和滞留;各部门各单位着力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行为,强化财经纪律执行力和约束力,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财政统筹管理,提高资金绩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统筹安排用于重点民生支出领域或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强化绩效意识,压实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推动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

(三)加大重大政策落实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围绕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合理谋划项目,科学分配资金,确保民生资金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发挥资金助企纾困、惠企利民的作用。

(四)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抓细抓实整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跟踪检查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压实整改责任,对标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切实提升整改效率和质量;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全面不放过、问题不销号不放过。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后,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自治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制”工作,进一步找准审计工作的发力点,以创新驱动引领审计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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