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克州2025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 kzlskekzz/2024-00752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11-13 18:38 | 发布日期 | 2024-11-15 18:35 |
文 号 | 克人社发〔2024〕7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克州高级技工学校,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克州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就业培训补贴资金效能,促进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22〕37号)有关规定,按照“目录清单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补贴标准在同一地区应保持一致”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克州2025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性项目目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产业需求指导目录》予以公布。各县(市)要按照“不备案不补贴”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核对培训、评价机构的审批许可范围,推动目录清单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工种培训课时量具体参照培训教材或国家职业标准,原则上A类工种不低于30天,B类工种不低于20天,C类工种不低于15天。以上事项与《关于印发<自治州职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克人社规〔2021〕1号文件)不一致的,参照本通知执行。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克州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的通知》(克人社发〔2023〕109号)同步废止。
附件: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性项目目录;
2.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
3.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
4.职业技能培训重点产业需求指导目录。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删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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