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有忠等十六名同志退休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1514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3-05-09 19:27 | 发布日期 | 2023-05-12 19:27 |
文 号 | 〔〕克人社发〔2023〕4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克州社会保险中心,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州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克人社发〔2012〕6号)精神,经2023年4月25日克州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姜有忠、杨玉萍、杨立花、梁兰、田常法、吴汉成、李万华、陈玉兰、解国成、吐孙阿衣·艾海提、孙新民、任从军、钟华清、阿吉·买买提、阿衣尼沙·乃色丁、成董女等十六名同志退休(病退)。
姜有忠、杨玉萍、杨立花、梁兰、解国成、孙新民等6位同志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一项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3年4月起执行。
田常法同志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三项退休条件,同意病退,从2023年4月起执行。
阿吉·买买提同志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三项退休条件,同意病退,从2023年5月起执行。
吴汉成、李万华、陈玉兰、任从军、钟华清、阿衣尼沙·乃色丁、成董女、吐孙阿衣·艾海提等9位同志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一项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3年5月起执行。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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