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397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3-12-22 10:59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17:55 |
文 号 | 克财预〔2023〕36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财政局 |
各县(市)财政局:
为激励各县(市)切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现下达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扣除《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22〕98号)已下达部分,此次下达你县(市)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补助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项目代码10000013Z13511005900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志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县(市)财政局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将资金中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三、做好基层“三保”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大责任。县(市)财政局要落实“三保”保障分级责任,健全“三保”全过程管理机制。编制年初预算要优先使用稳定财力足额保障“三保”需求,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健全风险处置预案,切实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附件: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分配表
克州财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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