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克州财政局 > 文件
  3. > 正文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0523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2-31 10:08 发布日期 2022-12-31 12:00
文        号 克财建〔2022〕89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财政局 发布机构 克州财政局

阿克陶县财政局:

为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建〔2022〕196号),现提前下达你县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万元(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其中转移支付收入分类科目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此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名称: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代码155070000001。你县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标识不变,及时将资金指标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直达资金下达后,应按照预算公开规定及时公开预算信息。

请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要求,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中央奖励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生猪(牛羊)生产发展。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资金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预算执行中,请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专项资金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请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按照规定做好绩效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请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要求,每月20日前反馈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附件:1.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表

      2.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3.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单

克州财政局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022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中央奖励资金预算分配表

附件2:2022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中央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3: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单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