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