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年检工作提醒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2-0069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10:35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民政局 |
各县(市)民政局、州直各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全州民间组织开展2021年度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范围和时间
(一)范围
2021年10月31日前在克州各级民政局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各县(市)民政局负责本县(市)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
(二)时间
年检时间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二、年检内容
(一)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是否依照章程规定正常活动,是否建立完善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自律机制;财务收支、承诺服务项目是否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情况。
(三)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遵守税收、收费等制度;财务报告是否准确全面,资金使用是否有违法、违规使用票据的记录。
(四)机构设置情况。内部机构和从业人员是否有变化。
(五)名称、业务范围、负责人、工作人员及办公场所情况。是否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六)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七)网上办理年检所需的报告。
三、年检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按要求填报年检材料,并保证填报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做好年检初审,确保年检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三)各县(市)民政局于2022年6月5日前上报年检工作总结。
(四)逾期登记管理机关将不予受理;未参加年检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年检结果在“克州政府网”公告。
四、年检咨询方式
0908-422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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