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克州寸草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批复
索 引 号 | kzlskekzz/2024-0082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11-13 11:22 | 发布日期 | 2024-11-19 18:28 |
文 号 | 克民字〔2024〕2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性 |
发文单位 | 克州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民政局 |
克州寸草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们报送的关于成立克州寸草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准克州寸草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登记并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53000MJX484614J)。该中心成立后,应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法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克州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年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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