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克州伊尔克什坦口岸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批复
索 引 号 | kzlskekzz/2024-007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10-17 12:51 | 发布日期 | 2024-10-21 12:34 |
文 号 | 克民字〔2024〕2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性 |
发文单位 | 克州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民政局 |
克州伊尔克什坦口岸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
你们送来的关于设立登记克州伊尔克什坦口岸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实地考察、审验资料,克州伊尔克什坦口岸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具备成立条件,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同意注册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53000MJX4838499)。
请克州伊尔克什坦口岸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注册登记的活动范围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监督,有重大事项时应提前备案,为构建克州口岸经济、推动克州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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