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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精神病院公建民营招商公告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1597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克州精神病院公建民营招商公告
成文日期 2023-05-20 19:10 发布日期 2023-05-20 19:18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克州民政局 发布机构 克州民政局

为推进克州精神病院的投入运行,克州民政局现以公开招商方式,诚邀有实力、讲信誉的企业或团队承接克州精神病院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具体招商方案如下:

一、克州精神病院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克州精神病院社会化运行。

(二)项目地点:克州阿图什市阿湖乡阿其克村。

(三)项目概况:克州精神病院项目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建设床位200张,目前已完成项目主体及附属设施建设,基本达到拎包入住条件。

(四)社会化运行的范围和内容

在保持项目产权国有性质和落实政府兜底保障责任、项目社会公益属性、精神卫生福利属性不变的前提下,择优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通过专业化运营,在保障特困供养对象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把项目资源向社会开放,普惠全州精神障碍患者,促进克州精神卫生事业长远发展。

1.运营方依法定程序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执业许可证和到工商行政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及相关规定的医疗临床路径行医治疗和规范医疗行为,按卫生、食药、社保(医保)的规定收取医疗费用,确保住院病人真实、治疗计费真实、用药真实,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及社会各界监督。

2.运营方全权负责对入住病人的医治责任、护理责任,安全管控责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3.运营方以收治克州的精神病人为主,对精神病人进行医治与康复服务,实行市场化保障;对基本康复的精神病人进行收养管控服务,协助政府实施相关职能职责,体现社会公益性。

4.对精神障碍患者中的特困供养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单设区域,统一管理,集中进行医护康养,经费单独核算,体现社会福利属性和政府兜底保障。

5.运营方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服务的要求,在医院运行上依法依规自主决策、自主投资,自主经管,自负盈亏、自我完善与发展。政府鼓励支持民营机构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增加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养老服务、医疗康复等创新型项目。

二、招商条件

克州民政局作为委托方,通过合约方式,将克州精神病院(含精神障碍康复收养功能)承包给专业的运营方进行社会化运行。承接运营的企业或团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专业医疗资质的条件,企业团队和医护人员具有从医资质,特别是从事精神卫生专业治疗资质,通过各级卫健部门的专业审定;

3.具备申办医保结算的条件;

4.具备较为雄厚的运转资本条件;

5.愿意在克州培训和招募护理人员;

6.愿意扎根克州落户克州,长期在克州投资发展的企业;

7.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三、招商方式

热忱欢迎符合招商条件的企业或团队于5月31日以前到克州洽谈,洽谈时请携带符合招商条件的佐证资料,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择优合作。

洽谈地点:克州民政局

联系人:付林     联系电话:0908-4231956

克州民政局   

2023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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