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注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档案学会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1-0079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1-11-24 18:04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17:56 |
文 号 | 〔〕克民字〔2021〕47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民政局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档案学会:
根据你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档案学会的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民政局研究,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准予注销。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将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等上缴我局。
克州民政局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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