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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克州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的说明

来源 克州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7-07-10 02:07 阅读 1

2016年本单位部门决算工作已于规定时间内报送州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为了规范各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同时也因为部门决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公开财政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有助于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将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克州森林公安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主要职能

1.克州森林公安局主要职能:负责维护本地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神态安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本地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组织实施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组织、指导本地森林公安业务等工作。

2.内设机构情况

机关规格副县级,领导职数3名(局长、政委、副局长各一名)内设4个机构,均为正科级,即综合科、刑事侦查大队、法制大队、指挥中心。编制21名。

3.人员变动情况:单位编制21名,在岗在职19人,退休4人。

2016年末实有人数19人,其中行政19人,退休4人。(今年8月将退休人员工资转入州社保局发放,根据年终决算报表的相关要求,未填列退休人员4人数)。2015年末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18人,退休4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的需要,调入3人,调出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克州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属于克州本级部门决算,财务独立。无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克州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克州森林公安局

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三、克州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收入支出决算表

4.收入决算表

5.支出决算表

6.支出决算明细表

7.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8.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9.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10.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11.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1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1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21.资产负债简表

22.资产情况表

23.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24.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四、克州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全年总收入2,817,584.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6291.61元,占总收入94%,项目收入274369元,占总收入6%;本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2,930,660.61元,其中:基本支出2,656,291.61元,项目支出274,369.00元。

2016年总收入与2015年总收入相比多30903.03元,增长0.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389.47元,下降0.02%,其他资金收入下降88032.4元,下降0.3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2016年起由社保局发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基建项目收入的减少及年底结余使用完毕等原因造成。2016年总支出与2015年相比减少89234.35元,下降0.2%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全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817,584.11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2,288,856.49元,通过上级部门拨款形成的其他收入50000元。及上年年底结余135383.5元。

其他收入具体来源如下:1、州林业局下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0000元及上年结余30000元;2、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拨付中央转移支付森林公安补助100000元;3、自治区拨付办案经费上年结余5383.5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全年经费支出2,930,660.6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53,495.85元(包括基本工资1423385.19元;津贴430,280.00元,奖金45,595.00元;社会保障缴费72,939.28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1,296.38元);日常公用经费442,492.28元(包括办公费85,746.90元,印刷费10,500.00元,咨询费800,手续费1,140元,水电费26094.4元,邮电费18,674.19元,维护费6468,差旅费78,078元,培训费34785元,公务接待费7939元,劳务费26,575.00元,工会经费5,796.31元,福利费12,943.4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313.31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5,638.7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34,672.48元(包括离休费241474.8元,取暖费32,000元;生活补助33,740.00元;住房公积金123,602.00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2080505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1296.38元;20130201行政运行2374995.23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4369元;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200000元。

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我单位共收到项目资金2笔,其中:收州林业局拨付5万元森林个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情况:办公费3102元,印刷费10000,差费11212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0055元)。及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关于拨付2016年部分中央财政林业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克财农字〔201622号)下达了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经费42万元,其中克州森林公安局本级20万元。支出情况办公费34247.06元,印刷费500元,水电费21828.8元,邮电费4063元,差费44198元,维护费1400元,培训费34785元,劳务费7275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3284.4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418.7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业务办案经费及装备购置,并做了绩效评价上报州林业局、财政局联署行文上报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及自治区林业厅。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结转结余22307元情况

1)财政拨款职工个人部分职业年金16676

2、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资金5631元情况

1)林业神态效益补偿资金未支付完结余5631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9197.31元,比上年减少44149.99元,降低52.97%,原因:我单位在保证正常工作运行的前提下,力求勤俭节约,开源节流等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258.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258.31元。主要用于油料、保险、材料费等。2016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7939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939元,主要是培训费等其他。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89人次。

会议费0元、培训费支出34785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与决算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1、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2016年全年收入2817584.11元,2015年全年收入2786681.08元,同比增加30903.03元,增长0.11%2016年全年支出2930660.61元,2015年全年支出3019894.96元,同比减少89234.35元,降低2.95%人员的增减变动、职务晋升、养老并轨、调资等各种原因。

2、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850908.11元,2016年初预算2288856.49元,比预算增加562051.62元,增长24.56%预决算相差较大的重要原因是在编制本年预算时,无法确定本年非财政拨款收入的具体来源,数额等。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列支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62739.78元,主要是用于为完成本单位各项本职工作中,所产生的公务运行费用。

2、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1231日,资产总计493884.97元,其中:流动资产48473.97元,固定资产445411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元,共有车辆2辆,价值168324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77087元。

2)、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元。其中:已缴国库0元,已缴财政专户0元,应缴未缴0元,单位留用0元。

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侦查办案费及一般业务费中办案差旅费、业务消耗费、业务宣传费、民警业务培训费等,有效缓解了森林公安部门办案经费不足的问题,对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安办案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对促进办案工作取得了新成绩起到了积极作用。项目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有效解决了当前森林公安普遍存在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的现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2016年,经过项目资金的较好的使用为全年森林公安公安奠定有效的基础保障,2016年克州森林公安共受理各类案件75起,查处74起,查处率为98%。其中:刑事案件4起,办结3起;行政案件71起,查处71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7.57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度克州森林公安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XLS

新疆克州森林公安局.XLS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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