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自治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 克州数字化发展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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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自治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为了便于更好地理解《方案》相关内容,促进工作落实,现解读如下:
问:《方案》出台背景
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促进项目审批提速提效,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结合克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问:《方案》的政策依据
答:《方案》的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3.《关于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53号)
4.《关于提高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服务效率的通知》(新发改项目〔2022〕469号)
问:《方案》的总体目标
答:依托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紧抓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机遇,深入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推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在线审批,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项目审批新机制,促进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市场活力充分释放,加快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温提速,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问:《方案》的基本原则
答:坚持简政放权。对投资项目建设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坚持“应减必减、能放尽放”,最大限度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间。
坚持改革创新。推行“一家牵头、提前介入、全程代办、统筹协调、一窗(网)受理、一次告知、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同步审查、分类审批、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
坚持规范高效。对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切实精简前置要件,简化咨询评估,规范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项目基础信息、审批过程及结果信息互通共享,提高办事效率。
坚持协同监管。建立州直部门协同配合、县(市)上下联动,按照管理权限,由州、县(市)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审批工作,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
问:《方案》的运行机制
答:建立自治州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由发改、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林草7个领域的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相关领域分管副秘书长和项目主管单位主要领导为副召集人。州委政法委、州纪委监委,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数字化发展局、林业和草原局、地震监测中心、国家安全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问:《方案》的实施范围
答:(一)项目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投资建设项目。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事项范围:从注册登记、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包括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依法需要申请办理的审批事项。
(三)权限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州、县(市)权限范围内审批事项。
问:《方案》改革审批方式
答:一是建立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机制,实行集中会审、一窗受理、同步审查、分类审批、限时办结。推行“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勘验”“联合测绘”机制。
二是建立首席代表工作制度,行政审批部门派驻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第一责任人为首席代表,负责对本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
三是建立全程代办机制,设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全程代办服务窗口,配备专职代办员,提供无偿全程代办服务。最大程度函告审核,最快速度并联审批,最优限度容缺受理。
问:《方案》的优化审批流程
答: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分为注册登记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等五个阶段,实行即来即办、并联审批、同步办理,办理审批总时限最长不超过52个工作日。
问:《方案》保障措施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州人民政府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会商机制,州长为召集人,各分管副州长为副召集人,常务副州长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二是建立首问责任机制。首问责任人是指审批事项申请人到政务服务窗口或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审批事项或寻求咨询帮助时,首位接洽的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要负责给予前来办事的人员迅速提供指引、介绍、答疑等便捷、优质的服务。
三是建立加快项目落地机制。全面推广区域评估,由县(市)人民政府提前对近期重点建设区域内的共性评估事项进行整体评估,形成区域性成果。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实行带方案出让,规划方案可由县(市)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编制,费用列入土地出让成本。
四是建立协同监管联动机制。推进部门间网络联通和信息共享,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主动加强服务,各有关部门要规范帮办代办和中介服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
五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重点项目实行州、县(市)联动盯办,加快审批速度。对“并联审批”各环节提前介入、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实施情况。
六是建立诚信评价机制。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行规范化的双向诚信承诺制度,通过开展双向承诺、互相监督,进一步营造全州良好的营商和诚信环境。
七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责任人所在行政机关、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根据管理权限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效能告诫、通报批评、书面效能告诫、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免职、辞退等处理;构成违纪的,根据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解读主体:克州数字化发展局
第一解读人:方长春(克州数字化发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日常解读人:刘宝童(克州数字化发展局办公室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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