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办公地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2院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2905 联系人:吴苏平
根据《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克党室字[2024]29号),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一、主要职责
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对州级机关大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负责拟订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规划、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州本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对自治州各县(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具体管理,接受自治州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受理有关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
(三)负责自治州本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配备、使用、处置等工作,负责一般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的编制核定。
(四)制定自治州本级党政群机关有关节约能源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自治州州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自治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五)负责自治州本级党政群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节能降碳、公务接待、和后勤服务等经费的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自治州本级党政群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州本级党政群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和购买服务相关制度。
(七)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结合自治州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指导和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承担来州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的接待服务工作。承担自治州重大活动和召开大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八)承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