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的通知
索 引 号 | KZ019-2019-000005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19-01-25 00:00 | 发布日期 | 2019-01-26 18:01 |
文 号 | 克节能办发〔2019〕2号 | 有 效 性 | 失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
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州委各部、委、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和《克州“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管理能力提升工程,不断增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清华大学在全国开展第六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节能管理岗位应知、应会通识教育为主,具体包括能源形势与宏观政策、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综合素养、示范案例五大板块。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
培训对象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人员、公共机构分管节能工作负责人、能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节能统计员、用能系统与设备专业操作技术人员五类人员,分类开设课程。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负责本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科(办)至少安排1人参加,应安排新从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并充分发动教科文卫体各类事业单位不同节能岗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本期培训为期6个月。2019年1月14日至2月15日组织报名,3月26日开学,9月26日结业。全区考核成绩前5名的学员将有机会到清华大学参加面授培训。
三、报名办法和培训费用
开学后,学员使用报时使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项目网站即可开始学习。培训费用每人620元,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四、学习和考核方式
参加培训的学员可使用电脑在线学习,也可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离线学习(操作方式见网站说明)。学员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后,须参加统一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管局和清华大学联合颁发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结业证书,相关信息可在“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查询。
五、培训相关事宜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培训对提高人员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加强节能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是我州公共机构节能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和智力支持,各单位要统筹推进、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责任。各县(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确定一名参训管理员,负责本地区远程培训报名、教务管理、学员管理考务管理等相关工作,及时搜集和掌握培训工作动态,适时进行督察指导。此次参加远程培训报名和学习管理情况将纳入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指标。
(三)有关事项。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请于2月10日前将培训人员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手机号码,县(市)参训管理员单独备注)电子版报送克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培训名额分配。阿图什市5名,阿合奇县5名,乌恰县5名,阿克陶县5名,州直单位各1名。
联系电话:0908-4231905
克州公共机构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