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2026年行政立法项目建议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6-00092 | 主题分类 | 司法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3 13:32 | 发布日期 | 2026-01-23 13:40 |
| 文 号 | 克政办发〔2026〕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畅通社会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工作途径,扎实做好自治州人民政府2026年行政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工作规定》(政府令第213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法项目建议范围
各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提出地方立法项目建议。立法项目建议的范围包括制定(修改、废止)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立法项目建议要求
(一)提出的地方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符合宪法法律精神,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相抵触,不得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
(二)抓好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准确反映自治州现实情况,务必突出地方特色,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重点征集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项目建议。
(三)提出的地方立法项目建议需填写自治州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项目建议表(详见附件),列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目的、立法必要性、所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和规定的主要内容等。有条件的,可以提供草案建议文本或有关资料。
三、征集时间和方式
自治州人民政府2026年行政立法项目建议需于2026年1月29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自治州司法局,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的,请加盖公章;提出地方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反馈相关信息。具体途径和方式如下:
(一)发送传真:0908-4231767
(二)书面邮寄:阿图什市天山东路38号克州司法局立法科邮编:845350
(三)联系电话:0908-4222539
附件:自治州人民政府2026年行政立法项目建议表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
附件
自治州人民政府2026年行政立法项目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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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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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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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必要性、所解决的 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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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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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规范的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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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个人) |
(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