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
  3. > 正文

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统计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2-0126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名        称 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统计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4-06 13:30 发布日期 2022-04-08 13:16
文        号 克政办发〔2022〕13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统计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统计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自治州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实现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坚实的统计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自治州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基础与发展环境

第一节 规划基础

“十三五”时期,自治州统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了坚实统计保障。

(一)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严格落实《自治区地(州、市)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季度地(州、市)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实现全州地区生产总值与各县(市)生产总值的衔接。

(二)统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精心打造《统计经济要情参考》《简明统计资料》《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统计年鉴》《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领导干部手册》等多种统计产品。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年度统计公报。持续加强统计分析监测和预判,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一百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等重大课题专题研究,为推进全州统计事业优化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统计调查成果卓有成效。高质量完成“三农普”“四经普”“脱贫攻坚普查”“七人普”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面高效完成各项常规性调查任务,为全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准确的统计支撑。统计调查成果卓有成效,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为党政领导提供了高效的决策咨询服务。

(四)统计法治保障更加有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持续深化统计造假、弄虚造假专项整治,切实履行统计督察责任,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统计基础建设得到夯实。严格落实《关于在全区乡镇街道规范统计工作的通知》,完善乡镇(街道)基层统计机构设置和统计人员配备,实现县(市)、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专网全覆盖。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全州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州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管理的通知》,统计数据的口径、采集、报送流程进一步规范,应统尽统、全面报数的责任心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事业面临的环境、条件和任务发生了深刻改变,既孕育着新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不少挑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做好新时期统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就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推动统计事改革发展的指明了新方向。同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自治州统计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统计数据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职能仍需持续加强,统计监测分析服务水平与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现代信息技术统计应用仍相对滞后。全州各级统计部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认识统计发展的“时”和“势”,科学应对统计工作面临的“危”与“机”,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积极作为、善于作为、顺势而为,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统计改革发展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践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健全统计管理体制,着力强化统计基层基础,扎实推进统计重点领域改革,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克州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服务大局。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统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统计改革发展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持质量为本、加强监督。牢固树立全州“一盘棋”思想,始终坚持把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生命线,不断强化统计工作规范统一,持续完善统计制度方法。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和统计法治的保障作用。

——坚持深化改革、注重创新。运用改革创新思维谋划和推动统计工作,认真落实好重大统计改革举措。聚焦大数据应用推进政府统计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全流程、全领域、全方位融入统计数据生产。

——坚持严管厚爱、建好队伍。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基层一线培养历练干部。加强统计队伍业务水平、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养提升,夯实事关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人力基础。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十四五”时期,按照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守正与创新相统一,构建全面贯彻统计制度方法体系,规范统一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精准有效的统计监测评价服务体系,防惩结合的统计监督体系,协同联动的“大统计”体系,智慧高效的统计信息化体系,扎实有力的统计工作保障体系,努力实现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健全,统计调查能力进一步增强,统计分析服务进一步优化,统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统计法治监督进一步深化,统计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为推动实现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更加科学、高效、优质、全面的统计服务支撑。

(二)具体目标。“十四五”时期,自治州统计改革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面向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新实践,面向各族人民生活新需求,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构建局队、兵地协调共享的“大统计”格局。依靠创新驱动,坚持依法治统,围绕建设“调查制度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调查行为规范、调查方法科学、法制保障有力、管理措施到位、技术手段先进、人员素质优良、数据真实准确、发布及时完整、服务水平一流”目标,着力构建自治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协调统一,兵地融合、统计部门与行业部门协同、资源共享的“大统计”工作新格局。

——构建完善科学、规范、完整、适用的统计指标体系。在自治区统计指标体系总体框架基础上,根据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统计改革发展需要,逐步构建科学、规范、完整、适用的统计指标体系。健全反映综合发展质量效益和新发展理念落实情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全面体现克州特色的新产业、新业态为代表的新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八大产业”等重大战略的新发展、新特征、新规律,实现对统计调查设计和数据采集、加工、公布等工作的标准化、数字化、规范化、一体化管理。完善统计单位名录体系,构建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和各项统计调查资料为基础的名录信息维护更新机制。

——建立资源整合、平台开放、信息互通的数据共享环境。大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积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不断优化统计数据采集的方式方法。建立获取直接、手段先进、操作便捷、运行安全的统计数据采集与处理体系。积极利用数字化的部门行政记录和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资料,探索开发将大数据纳入统计基础资料的方式方法,建立自治州、县(市)、乡镇(街道)数据资源共享目录清单,提高数据质量,拓展应用领域。

——打造面向社会公众、服务政府决策和企业咨询的“智囊团”。充分利用统计部门数据资源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应用导向,强化统计分析咨政功能。加强对州委、州政府重大战略、重要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监测,突破传统分析观念,通过大数据分析延伸统计分析的广度,提高政策建议的分析深度和可操作性。逐步建立与自治州实际相适应的社情民意调查制度与调查体系框架,发挥统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社会公众的信息窗的作用。

——创新构建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跟进统计调查机制。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重点,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重点监测自治州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强化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及时跟进研究,综合分析研判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前瞻性和针对性对策建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为自治州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及时、有力、高效的统计服务。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改革完善现代统计制度方法体系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一步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不断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

一、持续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进一步强化季度生产总值监测预警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季度地(州、市)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不断完善县(市)统一核算制度方法和组织流程,实现全州生产总值与县(市)生产总值汇总数据的全面衔接,确保更加真实准确反映自治州及县(市)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结构。结合州情实际,根据自治区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案,积极推进做好全州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探索由实物量向价值量转变的方式方法。完善投入产出表编制,全面执行自治区地(州、市)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探索研究“三新”经济、民营经济、数字经济、文化及相关产业、农业及相关产业、旅游、体育、专利密集型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机制。

二、健全数据质量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统计业务流程规范(2021)》,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监管制度,完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不断加大数据质量审核力度,充分发挥统计调查平台监管作用,对基础数据实行全流程、全时段实时监测,确保数据质量管理全覆盖。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制度,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评估。

(一)加强名录库维护更新和“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认定。一是充分利用经济普查、部门行政记录和各项统计调查资料,及时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信息,强化对名录数据的规范采集和动态维护。二是建立健全“一套表”调查单位更新的跨部门工作机制,及时入库新达标企业,并建立“准四上”单位名录库,实行跟踪监测、动态管理。三是加强对“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管理,强化审核管理第一责任,建立健全“一企一档”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日常核查。

(二)统筹开展抽样调查。以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普查数据资料为基础优化样本框,按照抽样调查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等统计调查流程要求,扎实开展规模以下企业抽样调查,不断加强抽样调查在统计监测评价和数据质量控制等领域的应用。

(三)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严格落实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完善分专业分企业的电子统计台账模板,大力推行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统计源头基础。

三、强化部门统计调查业务管理。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业务指导,进一步理顺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工作关系,持续强化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认真落实统计数据报送制度,优先采用部门管理形成的各类行政记录,规范获取部门统计数据,不断提高部门统计调查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督促指导部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完善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抽查监督制度,不断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同时扎实推进实现部门间资料共享,规范部门统计数据发布

四、健全统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机制。积极推动统计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依托电子政务网等方式,定期交流信息,实现业务协同联动、数据资源共享。

第二节 健全科学适用的统计调查制度

紧紧围绕自治州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旅游兴州、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门户建设、“八大产业”等重大战略部署,不断拓展统计调查领域,丰富统计调查内容,着力构建完善现代化统计调查制度。

一、拓展统计调查领域。不断拓展统计调查反映经济社会生活的覆盖面,扩充统计调查领域,拓展统计调查范围,突出反映自治州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理念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进一步强化新经济、绿色发展和小微企业统计,深入研究统计监测评价分析方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

(一)拓展统计监测范围。对“十四五”时期自治州推动高质量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门户建设、“旅游兴州”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发展战略开展有针对性的跟进统计监测。

(二)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计。进一步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县域经济、乡村振兴、果业、设施农业等领域的监测水平。不断健全“三新”和派生产业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完善农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以粮食产量调查为核心的农业统计,持续增强“三农”领域快速调查能力。聚焦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加快工业“大个体”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改革;完善现代服务业统计体系,探索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统计;探索建立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健全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加强规模(限额)以下服务业企业抽样调查,推进服务业全行业进度财务统计调查,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健全社会民生统计,开展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强化人口动态监测。加强劳动工资和从业人员统计,完善数据测算方法,客观反映收入和就业形势变化情况。探索开展共同富裕、托育服务等统计监测,加强妇女儿童统计监测,深化城市基本情况统计。完善能源资源环境统计,改进劳动工资统计。

(三)完善需求侧管理统计。加强服务消费市场统计,综合测算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全面反映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网上零售统计,丰富线上交易调查内容,完善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监测。围绕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加强产业投资、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民间投资统计,不断完善反映行业发展全貌的房地产投资统计指标体系。

二、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加强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统计监测,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度监测。探索文化创意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统计方法,积极应对技术进步及商业模式发展变化,完善电子商务统计,推进“互联网+”新兴业态监测,及时反映新经济发展情况。

(一)拓展充实社会民生统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研究探索对居民收支、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热点以及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现状开展专项调查分析研究。

(二)加强生态能源统计。严格执行国家能源消费核算方法和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加强能源消费统计监测,全面反映能源生产、销售、库存、消费等情况。严格执行地区能耗核算制度方法,完善能源核算数据联审制度,提高能源核算的统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积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统计工作。

(三)强化统计科技创新。深化科技和创新领域统计改革,进一步加强研究与试验发展统计调查及创新调查工作,不断夯实数据基础,持续提高数据质量,切实全面反映全社会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情况。

(四)探索文化高质量发展统计。逐步探索开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等产业统计监测,为“文化润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积极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积极开展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精心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扎实做好专项试点、单位清查等普查前期准备。建立健全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第三节 完善协调高效的统计管理体制

持续深化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的积极性,切实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一、完善政府综合统计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持续完善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共享机制,以构建“结构科学、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协调有力”的组织体系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州、县(市)、乡镇(街道)统计业务职责、工作流程和业务标准,突出各级统计工作职能重点,切实发挥好各级统计机构在统计调查中的作用。加强统计业务管理和指导,积极推进综合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确保职责落实到位,效率有效提升。

二、加强局队统计协作。进一步加强局队工作协调、联系和合作,深化统计资料编印、统计调研分析、统计宣传、业务培训、信息化、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协作。承担或配合国家调查队做好国家调查任务,在工作保障、数据衔接、结果运用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健全局队经济运行会商研判机制,开展经济形势分析交流。

三、建立兵地统计融合。以推进兵地融合发展为契机,推动兵地统计系统数据共享、分析、发布的相关研究工作,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

四、加强基层统计建设。持续完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制度建设,明确和充实工作职责和内容,切实发挥好基层统计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规范基层统计人员工作行为,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综合素质。积极探索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选用辅助调查员、购买统计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增强基层统计力量,重点解决乡镇(街道)统计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不断完善基层统计机构的硬件基础,加快基层机构通过政务网接入统计内网的建设步伐。

五、强化部门统计基础。不断强化部门统计队伍建设,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和统计任务,督促部门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强化对部门统计人员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部门统计队伍相对稳定、人员业务素质持续提高。推进部门行政记录和信息共享。

第四节 建立高效优质的统计服务体系

把握新时代根本特征、践行新发展理念根本任务,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根本要求、统计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实现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数据解读,解答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用权威真实数据反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统计。

一、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加强统计数据全面质量管理。树立真实统计理念,将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遵循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建立健全统计全面质量控制体系,落实全流程、全方位数据质量管控机制,严把“入库、核查、评审”三道关口,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制度。

(二)推进统计公开透明。进一步做好自治州、县(市)、乡镇(街道)统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统计数据公开相关规定,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能发布尽发布”原则,不断丰富统计数据公开发布内容,更好满足公众多样化统计信息需求。加强数据解读,引导社会公众准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

(三)提升统计服务水平。遵循统计科学规律,加强数据开发利用,提升统计产品质量,实现由事后服务向事前服务转变,由静态服务向动态服务转变,由一般服务向精准服务转变,切实为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针对性更强、价值更高的统计服务。

二、持续加大统计监测力度

(一)强化经济运行形势的分析研判。结合政策环境、决策需求,从经济增长、就业、物价、居民收入、结构调整、质量效益等方面深入分析经济社会运行态势,强化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判和深度分析。提高统计分析、研判报告质量,努力做到形势研判准确、热点追踪及时、政策建议有效,更好地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重大战略监测评价。立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重大战略开展统计监测,重点突出监测乡村振兴战略、“口岸经济带”“飞地经济”“八大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等落实落地情况。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农业农村人口就业等方面统计监测。

(三)扎实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积极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进一步优化自治州特色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更好反映自治州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成效以及各县(市)高质量发展进程。

第五节 健全统计法治监督体系

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坚定法治信仰,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逐步实现统计监督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强化统计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严格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及自治区、自治州相关要求,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统计信用制度,大力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的统筹衔接、有机贯通、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信息沟通、工作协作机制,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逐步实现统计监督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体系。坚决杜绝数据造假、数字出官。推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党政同责”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提供坚强保障。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推动落实统计机构依法统计及监管责任,建立完善专业统计数据收集、审核、评估、提供等全流程责任体系,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

(三)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推进依法统计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各县(市)统计法治机构,健全组织指导、考核奖惩、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统计法治工作。加强统计执法力量,配备和充实专职统计执法人员。加大对统计执法机构投入力度,实现执法流程、人员要求、装备要求标准化,不断提升依法治统、依法行政能力。

(四)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制定实施自治州统计“八五”普法规划,积极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手段的统计法治宣传,并将普法宣传融入国情国力普查、常规统计调查以及日常统计全过程。

二、强化统计监督职能

(一)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大力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的统筹衔接、有机贯通、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信息沟通、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聚焦关键统计指标,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不断拓展执法领域。认真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积极开展“一案一警示”“清零行动”等行动,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坚决对统计造假“零容忍”,切实发挥好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职能。

(三)积极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统计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失信惩戒机制,严格开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联合公示和惩戒,积极开展企业诚信统计承诺活动,着力营造“诚信统计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良好风气。加强统计从业人员职业信用建设,建立信用记录。鼓励和引导失信企业主动纠正统计违法失信行为,并按照规定开展信用信息修复工作。

第六节 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持续加强对统计业务应用系统、统计数据资源、统计信息化基础设施、统计网络安全技术保障等方面集中统一管理,推进信息技术与统计业务、统计政务的深度融合。

一、加强统计业务平台应用管理。加快推进统计生产方式变革,运用云计算技术和理念,实现计算资源、网络资源、存储资源和安全资源的统一管理。充分应用覆盖全面、安全高效、互联互通的统计业务平台,实现涉及统计调查业务以联网直报和移动采集方式在线采集处理数据。

二、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坚持统计信息系统与网络安全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增强关键统计信息设施安全保障能力。重点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和运营维护体系,确保统计信息化软硬件系统运行稳定、可靠、高效,保障统计公共信息数据资源安全,实现统计信息化建设安全有序发展。

三、推进运用统计监管技术。积极探索建立统计执法监督管理、企业电子统计台账、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部门数据比对机制,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平台,实现原始凭证与上报数据、统计数据与部门数据、当期数据与历史数据、微观数据与宏观数据、预警监督与执法检查、整改落实与结果运用等环节之间的全面监管,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第七节 形成交流、合作与共享的良好机制

建立多区域、多部门、多渠道数据交换共享系统,形成业务交流与合作、数据共建与共享机制,有效提高统计生产能力和效率。

一、加强自治州范围内各部门统计数据应用和共享。拓宽数据收集渠道,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应用研究。研究建立部门统计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统计信息共享工作。完善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规范部门资料清理比对处理流程,动态维护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确保统计调查单位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二、建立兵团和地方统计系统交流机制。以推进兵地融合发展为契机,推动兵地统计系统数据共享、分析、发布的相关研究工作,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自治州“十四五”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位。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统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提升统计系统组织效能,充分发挥统计服务职能作用,确保“十四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节 完善统计经费保障机制

严格按照统计调查经费分担原则和标准,推进落实统计机构行政经费、事业经费、普查及专项调查经费等必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不断提高普查、大型调查、经常性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经费供给水平。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水平。

第三节 做好统计宣传工作

不断完善统计数据公开相关规定,加强统计数据解读,着力增强数据发布、共享、宣传解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升统计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加强与网信部门、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合作,拓展新媒体信息传播渠道,推进统计、媒体深度融合。持续推动统计公开透明,继续做好统计知识普及,办好统计开放日活动。健全舆情监测工作机制,防范重大负面统计舆情发生,切实提升统计工作效率。

第四节加强统计教育培训

突出基层统计队伍能力培训这个重点,加强统计系统、部门和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职业道德和专项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升统计人员专业素质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能力。加大调查对象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升统计调查对象履行统计义务、准确填报统计数据的能力。

第五节 提高统计安全发展能力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落实统计部门各级党组维护国家安全领导责任,认真做好统计部门风险防控各项工作。落实统计数据安全责任,强化涉密统计数据保密工作。

第六节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坚持“人才兴统”战略,不断创新思路,引进人才,扩充壮大统计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和专业构成。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品德优良、学养深厚、业务精湛、善于管理、勇于创新的统计人才。按照人岗相适要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做到人适其事、事得其人。综合运用职务、职级晋升、表彰奖励、学习深造、购买统计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手段,逐步健全多元化的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干部活力,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统计干部队伍,为完成“十四五”规划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第七节 发挥统计援疆作用

按照全国统计系统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主动与江苏省、江西省统计部门沟通对接,切实做好统计人才援疆、统计智力援疆、统计业务援疆和资金项目援疆等工作,持续巩固和发展统计援疆成果,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

第八节 强化监督考核

州、县(市)两级统计机构要充分认识“十四五”统计改革发展规划的重要意义,将统计规划作为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实施责任,加强贯彻落实,健全监督考核和监测评估机制,确保规划有序推进和全面落实。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统计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