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 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Z044-2020-000030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0-05-26 00:00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11:05 |
| 文 号 | 克政办发〔2020〕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自治州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加快推进全州5G网络投资建设和应用推广,充分发挥5G新型基础设施的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推动自治州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5G和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决策部署,加快5G商用步伐,大力推进5G网络建设和发展,以网络为基础、以技术为依托、以应用为导向,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引领自治州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实现协调衔接、合理布局。
坚持优先发展、全面覆盖。按照市区、县城、乡镇价值区域发展覆盖,加强城乡统筹,逐步推进5G网络覆盖。
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发展。积极推动移动通信基站塔(杆)资源与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塔、交通指示牌等社会塔(杆)资源全面开放,创新建设模式,统筹推进5G基站建设。
坚持安全为先、发展为本。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动国家安全与发展并重,以安全稳定保障高质量发展,以发展促安全,确保5G网络发展与网络安全同步推进。
坚持行业引领、重点突破。推广在工业制造、医疗、旅游、交通运输、农业的应用。率先推动5G网络在智慧旅游、智慧教育、电子商务、远程医疗、智能物流等民用领域的应用。
二、发展目标
按照“一体规划、分布实施、全面覆盖”的思路统筹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全面提升5G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助力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过5G应用场景和应用领域的拓展,逐步蔓延式铺开5G网络在全州的建设,积极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5G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1.加强5G基站统筹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统筹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自治州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将通信基础设施、配套电力设施等按要求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牵头单位:州通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林草局、国网克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克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克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克州分公司、新疆广电网络克州分公司、中国铁塔克州分公司
2.加快5G基础设施与建筑物同步建设。促进建筑、通信工程的合理、有序衔接,使通信基础设施成为相关建筑物建设验收的必要组成部分。严格落实颁布实施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为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和配套电力设施等配套通信基础设施预留建设空间。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设计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范畴,推动通信基础设施与新建公共建筑物、商业建筑物、住宅建设项目、公路工程等“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牵头单位:州通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国网克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克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克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克州分公司、新疆广电网络克州分公司、中国铁塔克州分公司
3.推动社会塔(杆)资源向移动通信基站开放共享。
各级公安、市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按照互惠互利、全面开放原则依法向5G基站、光缆配套等设施开放各类塔(杆)资源。在保证原有系统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推动电力杆开放共享。各县(市)要进一步规范路灯杆等社会塔(杆)资源建设管理,在规划新建多杆合一公共设施时,要统筹考虑5G基站建设需求,预留5G基站建设空间。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要集约、高效利用各类开放共享设施作为5G基础的站址资源,在建设多杆合一公共设施时,严禁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安、市政、交通公共资源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国网克州供电公司、通信管理办公室、中国电信克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克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克州分公司、新疆广电网络克州分公司、中国铁塔克州分公司
4.简化5G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和住建等部门要加强用地保障,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大对5G基站站址用地的支持力度,将5G基站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简化通信基础设施申报、审批手续和流程,加快办理用地审批和权证。铁塔公司等企业要严格按照通信工程施工规范要求建设5G基站,按照城市市容景观美化和环保要求,着力探索多样化基站部署方式,做到与城市环境的和谐统一、协调发展。
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林草局、国网克州供电公司、通信管理办公室、中国电信克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克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克州分公司、新疆广电网络克州分公司、中国铁塔克州分公司
5.全面开放公共资源,推动公共区域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推动公共机构办公场所、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如各县(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场馆等公共机构所属非涉密构筑物,以及市政、绿地、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路、客运站、公共地下空间、便民警务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向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等单位无偿开放,按照“四同步”要求预留基站站址、通信机房、室内分布等建设空间,为需要穿越公共资源的传输配套建设等提供通行便利。商业楼宇、新建住宅、既有小区等业主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要按照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相关规定,全面开放建筑物楼面、地下停车场、小区灯杆、监控灯杆、楼宇强弱电井、公共管网通道等公共资源,为5G基站、室内分布等通信设施建设预留空间并提供施工便利,不得无故阻碍通信设施建设、运营或巧立名目收取不合理费用。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公路、铁塔、桥梁、隧道等公共设施开展以上活动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保障原有工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施工建设需事先征得设施管理单位(部门)同意,若对以上构筑物或公共设施产生破坏或影响,需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给予恢复或补偿。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国资委)、交通运输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健委、国网克州供电公司、通信管理办公室、中国电信克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克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克州分公司、新疆广电网络克州分公司、中国铁塔克州分公司
6.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惩处破坏通信基础设施、阻挠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因征地拆迁、市政建设等造成移动通信基站及通信管道、通信光缆、配线管网、宽带接入网设施等配套通信设施改动或迁移的,要事先征得设施产权人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给予补偿,要按照“先建后拆、成本补偿”原则实施迁移,并为基站选址复建提供资源保障。对无偿开放的公共基础设施因改扩建导致通信设施迁移或改建的,公共设施所有权人免除迁改补偿责任。
牵头单位:州通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中国电信克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克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克州分公司、新疆广电网络克州分公司、中国铁塔克州分公司
7.强化用电资源保障。推进通信基站用电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各级电力部门要简化申请流程和报装资料,在用电申请、电力增容和直供电改造上为5G网络建设提供最大便利,开通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积极推进对5G基站进行电力扩容和直供电改造,对具备条件的基站全部采用直供电。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国网克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克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克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克州分公司、新疆广电网络克州分公司、中国铁塔克州分公司
(二)推进5G融合运用
1.5G+智慧医疗。实现远程医疗5G覆盖,构建5G网络环境下的远程会诊、远程超声波、远程查房、远程手术示教、移动式院前协同急救等应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到基层,提高医疗资源共享水平。
牵头单位:州卫健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2.5G+智慧教育。推动基于5G的数字化校园建设与应用,实现远程协同教学、虚拟操作培训与在线资源共享,探索建设基于5G网络的教育实时监管与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3.5G+智慧消防。利用5G和物联网等技术对重点消防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及装备等进行智能化感知、定位、监控和管理,为防火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提供技术支撑;探索5G在消防预警、接警、辅助决策、应急指挥、信息发布、事后评估等场景应用。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4.5G+智慧文旅。通过实时传送和处理超高清视频实现科学预测假日客流、游客身份识别及查找等精细化管理,提供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导游导览、历史文化场景重现等沉浸式实景体验。
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5.5G+智慧安防。利用5G把警务通、执法记录仪、对讲机、超高清监控、高空巡查无人机等装备集成到警用智能装备中,运用5G网络实现实时传输,实现直接通过智能头盔、AR智能眼镜获取被查人身份特征的场景应用。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6.5G+智慧社区。以小区为载体,利用5G搭建数字社区感知信息联网共享平台,以电视和手机为媒介,打造社区便民服务平台、邻里互动桥梁,整合汇聚各小区的视频监控、人脸识别、车牌识别、单元门禁、消防、用电等智能感知数据,并联网对接县(市)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同时挖掘数据资源、开发面向社区居民的服务应用。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工信局
7.5G+智慧应急。利用5G高带宽低延时特性快速部署现场应急通讯环境,确保救援现场和后方指挥中心调度畅通;利用5G网络的感应探头综合判断,提前发送安全生产预警;利用5G高可靠性的特点和射频识别、视频图像、激光雷达、航空遥感等技术,整合各领域监测设备,进一步针对暴雨、山洪、干旱、滑坡、泥石流、崩塌、林火等自然灾害重点区域进行监测,大幅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指挥调度、评估分析、信息发布能力。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自治州5G网络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州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安全局、国网克州供电公司、通信管理办公室、中国电信克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克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克州分公司、新疆广电网络克州分公司、中国铁塔克州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共同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5G网络建设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将推进5G网络建设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市)、各部门要制定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目录,每年向社会通告。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纳入政务大厅,优化审批流程,推行批量审批。不得向通信业务经营者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资源占用费、过高赔偿费等不合理费用,保障公众通信网络建设通畅运行平稳,保障各族群众普惠通信权利。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基础电信企业要向上级公司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在克州5G建设投资力度。铁塔公司要牵头履行建设责任,统筹5G建设需求,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共建共享原则,认真做好基站规划建设的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5G基站规划建设各项任务,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宣传5G网络建设发展的意义,跟踪报道5G网络规划建设商用工作,开展基站电磁环境知识科普活动,大力宣传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工作实效。自治州5G网络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全州5G网络建设的督促、指导、跟踪问效,建立跟踪问效机制,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全州5G网络建设与应用得到长足发展。
附件:自治州5G网络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自治州5G网络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为统筹推进我州5G建设应用和产业发展,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5G网络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州委关于5G发展工作各项工作部署,制定自治州5G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自治州5G产业发展重大项目、重大事项、政策落地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5G产业发展,统筹推进5G网络建设、融合应用,加快形成新一代数字设施,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 强(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李小联(州委常委、副州长)
王新刚(州委常委、副州长)
梁玉刚(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田 江(州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梁亚滨(州委网信办副主任)
李 班(州发改委副主任)
肖如恩(州教育局副局长)
杨建元(州科技局副局长)
夏 彬(州工信局副局长)
刘小法(州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支队支队长)
加克甫别克·木尔扎库勒(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余晓峰(州人社局副局长)
张 辉(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晓卫(州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尹宏斌(州住建局副局长)
李青峰(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努尔墩·玉素甫(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中阳(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良森(州卫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刘平安(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阿克坦·阿不都拉木提 州林草局四级调研员
唐志芳(阿图什市副市长)
曹继仑(州安全局副局长)
刘 义(州通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陈什春(国网克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马军涛(中国电信克州分公司总经理)
钟 波(中国移动克州分公司总经理)
张敬权(中国联通克州分公司总经理)
任想慧(新疆广电网络克州分公司总经理)
薛 程(中国铁塔克州分公司总经理)
三、其它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工信局和通信管理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夏彬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通知其他部门人员参加。
